【公告】COVID-19疫情紓困補貼 成大學生可申請

行政院6月3日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預算案,大專校院學生可申請紓困補助,紓困補貼分為學生緊急紓困助學金及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學生緊急紓困助學金最高可請領2萬2千元。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最高可請領3個月。

 

成大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表示,學生緊急紓困助學金以及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申請時間即日起至8月31日止。補助對象為本校本國籍之在學學生或其家庭成員確實受疫情影響(必須同時檢具下列申請資料(四)之證明文件),致就學期間經濟困難,且符合以下任一條件者,經校方審核後發放。(一)109學年度第2學期符合低收入、中低收入、特殊境遇家庭或符合大專弱勢助學金資格者。(二)108年度家庭年收入在新台幣114萬元以下者(含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已婚者為本人及配偶)。(三)非屬前項情形,但其家庭經濟確實受疫情影響,導致就學期間經濟困難,可提出具體之佐證資料者(得以「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或遭逢變故訪談紀錄表」證明)。

 

符合資格之學生準備好申請文件,可選擇線上申請紓困補貼,填寫後不需列印,傳送電子郵件即可完成申請,取代紙本寄送,防疫且環保。

 

緊急紓困助學金:

1.符合前項(一)者,一次補助2萬2千元整。

2.符合前項(二)者,一次補助1萬2千元整。

3.符合前項(三)者,一次補助5千至2萬2千元整(補助金額請依受疫情影響之情形自行評估,但實際補助金額以核定結果為準)。

 

校外住宿租金補貼:

1.符合前項(一)(二)(三)者,均可申請,最高補助3個月。

2.台南市及嘉義縣市每月補貼1,350元/月;高雄市每月補貼1,450元/月。其他縣市補助金額則比照「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規定辦理。

若同時符合緊急紓困助學金與校外住宿租金補貼項目,可同時申請。惟曾申請過成大109學年度第2學期軍訓室之「緊急紓困助學金」或生輔組之「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無法再申請此方案相同項目之補助。詳細流程說明,請參照成大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網頁及教育部紓困專區網站。

 

申請資料:填寫申請表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一) 本校協助學生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衝擊補助申請表申請書。

(二) 戶籍謄本(含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已婚者為本人及配偶)。

(三) 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請至國稅局申請,含學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已婚者為本人及配偶)。

          1.如109學年度第2學期符合低收入、中低收入、特殊境遇家庭或符合大專弱勢助學金資格者,免附證明,由生輔組主動核對是否確符合資格。

2.如109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就學貸款符合A類資格者(即家庭年收入低於114萬元),亦得免附證明,請同學於申請書右上角空白處註明「109-2就貸A類」,生輔組將予查核是否確符合資格。。

3.如無法提出「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者,可改為提出「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收執聯」(非扣繳憑單)加以舉證。

 (四) 必須提出下列任一文件:

1.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

2.公司開立之非自願離職證明。

3.勞動部核發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證明文件。

4.勞動部核發安心就業計畫薪資差額補貼證明文件。

5.勞動部核發失業給付證明文件。

6.居家隔離或檢疫證明。

若無上述1~6之文件,另得以7之訪談表代替:

7.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或遭逢變故訪談紀錄表(如附件)。


(五) 申請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者,需另檢附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一式4頁,登錄系統填寫後列印)、校外租賃契約書影本一份、租賃標的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有關校外租賃契約書影本及二類謄本申請細節,請參照下列網址之說明:https://reurl.cc/bXlXL3

維護單位: 新聞中心
更新日期: 2021-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