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標與願景
一、落實全人教育目標。
回應:修訂本校通識教育目標為「培育每位學生生存與發展所必須具備的基本知識與涵養,以成為自由民主社會中健全之公民外,更具有追求個人及社會整體幸福的能力。」基於以上之目標,無論教學活動或課程設計,均從理論與經驗上養成學生以下諸項潛能:
1.在知識與經驗上,對於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生命科學、與文史哲藝術的基礎與應用,能有全方位與均衡性的理解。
2.具獨立思考及釐清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3.能瞭解自我與潛能,進而關懷社會。
4.具理性溝通的能力與尊重多元價值的胸懷。
5.具備歷史觀與國際觀,並培育倫理與道德的涵養。
此等通識教育目標亦是與本校的發展方向與目標相配合,即是朝向人文與科技均衡發展的研究型綜合大學。
二、充實網頁內容。
回應:將依據現有內容加以擴充,予以動態化,並時常更新,使其具上網索查之吸引力!並將與相關網頁資訊連結,使進入通識教育中心網頁者,能獲得充實的本校通識教育相關資訊內容。
貳、組織與制度
一、共同必修與文史哲大幅重疊。
回應:擬定通識教育三階段十四年改造計畫,於第一階段減少共同必修國文、英文各兩學分,並取消中華民國憲法與國家發展課程,第二階段再減國文、英文課程各2學分,至第三階段國文,英文,歷史課程全部取消,如此將可避免通識共同核心課程與文史哲藝術及社會科學類通識課程重覆的問題。
二、提昇通識中心為一級單位,以利課程之規劃與行政溝通。
回應:93、94學年度為通識教育三階段十四年計劃之籌備階段,將搜集提升通識教育中心為一級單位之相關資料,並提案校務會議討論。
三、有系統地由上而下規劃課程。
回應:通識教育三階段十四年改造計畫之第一階段即將由上而下規劃出社會科學類、自然科學類、生命科學類三類基礎通識課程各十科,並於第二階段規劃出上述三類具代表性之基礎通識課程各五科〈預開授之課表如附件〉。文史哲藝術類基礎通識課程五科則於第三階段開始實施。
四、避免學生選課集中某一邊。
回應:通識教育三階段十四年改造計畫實施後,各院系學生必須均衡地修習所屬類別之外其他三類,例如第一階段裡,文學院學生必需修習社會科學類、自然科學類、生命科學類基礎通識課程各四學分,第二至三階段,文學院學生需修習其他三類基礎通識課程各六學分。如此將可避免學生選課集中於某一類別通識課程,而應用通識課程則維持學生自由選課的彈性及給予學生學習第二專長的空間。
參、教學與行政資源
一、加強圖儀與設備,及行政費用。
回應:將積極向校方爭取更多經費,充實通識教育之圖書、儀器、演講及行政經費等。
二、增加教學助理。
回應:目前教授通識課程160學分人次之教師,可獲一位研究生助教之協助,將提案至通識教育委員會,降低學分人次之標準,並建議大學部畢業或在學學生亦能有機會擔任通識課程教學助理。
三、通識教室未符理想。
回應:將建議校方編列修護及充實通識教室設備之經費。
肆、課程規劃
一、由上而下主導規劃課程。
回應:同貳之三的回應。
二、課程依理念主軸規劃,避免依教師而設。
回應:通識教育三階段十四年改造計畫,即依通識理念主軸規劃課程。
三、院可開跨領域課程。
回應:跨領域課程宜由各院協調教師開設,通識教育三階段十四年改造計畫中,將於第三階段中進行規劃跨領域通識課程,期使學生在跨領域課程中,應用多角度思考與學習方向。
四、讓學生在一、二年級時修通識。
回應:通識教育三階段十四年改造計畫中,規劃了基礎通識課程,並期望學生在一、二年級完成基礎通識課程的修習,因此在取得共識後,將依規劃之課程積極延聘教師。
五、課程審核要更嚴格。
回應:本通識課程之開設均經過三級三審審核程序,今後除扣緊「通識課程認定座標」之審查指標外,在通識教育十四年改造計畫中將包含「通識課程教材標準化」計畫,使通識課程之教學皆能符合通識理念,內容兼具廣度及深度,並具完整之組織結構。
六、課程量要提升。
回應:通識教育中心將於93學年度上學期簽請校長提撥二十位生命科學類兼課教師,滿足學生對生命科學類通識課程之需求,並將依此模式陸續提昇其他三類通識課程數量。
七、社會科學課程不足,如法政學。
回應:同六之回應,將延聘具有法政專長之兼課教師開課,並鼓勵社會科學院與管理學院教師踴躍開課。
八、可考慮開一門科學,倫理與社會的課程。
回應:此課程為跨領域課程將延請社會科學院、文學院、理學院共同研發協同開授。
伍、教學品質
一、目前多由資淺老師開課,應鼓勵資深老師開課。
回應:計畫增加師資,並鼓勵資深熱心教師開課。
二、應開倫理學、美學、邏輯學基本課程。
回應:通識教育三階段十四年改造計畫第三階段裡將規劃文史哲藝術類基礎通識課程,倫理學、美學、邏輯學將納入討論。
三、學生對國文評鑑普遍偏低。
回應:改造計畫實施後,國文課程學分將漸次減少,至第三階段完全由文史哲藝術類通識課程涵蓋之,學生將可修習到更精華的國文課程及中國文學等更具特色之基礎通識或應用通識課程,評鑑偏低之問題應可不再出現!
陸、師資
一、師資配置未與通識目標均衡對應。
回應:改造計畫實施後,師資之配置將依由上而下規劃出之通識課程,依各分類之需要量安排及延聘。
二、部分教師對通識教育認識不夠明確。
回應:將加強對教師之通識教育理念之宣導。
三、對文史哲藝術類師資量應增加。
回應:逐步減少至取消國文、英文、歷史等共同核心課程學分後,其原有之師資員額將鼓勵開設文史哲藝術類通識課程,師資數量應會增加。
柒、自我評鑑之運作
一、應深入課程基本結構問題,使課程更有前瞻性的規劃。
回應:通識教育三階段十四年改造計畫之子計畫:「通識課程標準化」,即是期盼教師針對課程基本結構能有前瞻性規劃,因此課程大綱是否具備完整之架構將納入課程評鑑。
二、評鑑應對所有通識課程,包括核心課程與分類課程。
回應:通識改造計畫將通識課程分為基礎及通識,評鑑將會兩類並重。
三、應提具體改善計畫。
回應:具體的改善計畫為通識教育三階段十四年改造計畫,該計畫將通識課程分為基礎通識課程與應用通識課程,在基礎通識課程實施後,將繼續進行「課程標準化」及「通識基本能力測驗」,因此除了依通識教育中心評鑑實行要點進行例行之評鑑外,課程標準化與否,以及學生的通識基本能力成績亦將成為自我評鑑之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