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及特色
A、本校通識教育之目標「培育每位學生生存與發展所必須具備的基本知識與涵養,以為自由民主社會中健全之公民外,更具有追求幸福人生的能力。」與本校的發展方向相配合,即朝向人文與科技均衡發展的研究型綜合大學,此為通識教育規劃之特色。
B、本校通識課程規劃之另一特色為訂有明確之課程規劃作業要點,並有通識課程設計原則供教師開課之參考(如附件6.4)。
C、除了有崇高之通識教育目標外,並訂立明確的通識教育發展指標及各類課程之總目標,以期透過通識課程的設計及修習,涵養學生人格與能力(如附件6.5)。
D、為了方便通識課程之規劃,本校訂有「通識課程認定參考座標」供開設通識課程教師及課程規劃小組參考;亦為特色之一(如附件6.6)。
E、本校訂有分類通識課程選修要點,著重學生均衡學習各類通識課程(如附件6.7)。
F、每一門通識課程之大綱、目標均上網公告,且均經過三級三審之嚴格審查。
G、學生對通識課程之規劃意見有充分表達之管道,如由學生會、導師座談、家長座談會、校長與學生座談、BBS、電子郵件等轉達意見至通識教育中心或學校。
H、學生可透過教學反應調查表反應對通識課程之認同,並以0-5分表現,以92學年第2學期為例有69.23%落在4.0-4.5分間,顯示學生對通識課程的認同度頗高。
I、教師對於通識課程規劃之意見會透過學校各項會議反應,亦或投稿通識教育專刊表達他們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