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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政

(1)董事會組織架構及相關功能(私立校院適用)

本校不適用。

(2)資訊公開化程度,如系所網站資料更新速度、考生或社會大眾詢問系所相關訊息之即時處理機制

本校一向重視資訊之公開,隨時透過平面及立體媒體,以及校園網路將各項資訊傳遞至各處,必要時並即時做雙向之溝通。平面及立體媒體之互動由秘書室之新聞中心負責;考試資訊分由教務處及學務處負責;網路資訊之建置由計算機及網路中心負責;社會大眾所詢問之問題由相關行政單位及系所負責即時處理。茲分述如下:

A、秘書室

a、由秘書室每天負責下載BBS站上校長版有關之問題,即時答覆或交相關業務部門處理。

b、新聞中心每天發佈重要校聞,使得學校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每天均有新聞上報。

c、新聞中心按月出刊「成大新聞」,並編輯中、英文版「成大簡介」,提供學校各單位之概況及相關資訊。

d、新聞中心將每日重要校聞上網,提供校內、外人士參閱。

B、計算機與網路中心

a、網站主要採分層管理制,校簡介相關資訊及各類重要資訊,由計網中心不定時更新。各單位的網頁,不論是放在計網中心主機或各單位之主機上,皆由各單位網頁負責人自行製作更新,隨時提供最新訊息。

b、各單位網頁上,皆有聯絡電話、E-mail等,如有人詢問相關問題,由各單位專人負責回覆,網站或其他問題,由計網中心回覆或處理。

c、首頁上之公告欄系統,由計網中心製作維護,二級以上之單位,可申請公告帳號,有訊息欲發佈於首頁時,各單位即可利用網頁公告欄系統自行發佈,而不需要再透過計網中心,可維持訊息發佈之即時性。

d、首頁上之新生注意事項,由學務處負責搜集資料製作之。

e、招生相關訊息(簡章、報名、放榜等),主要由教務處負責,故首頁上之”招生資訊”選項,直接連結至教務處之招生相關網頁,使考生可直接找到相關訊息。

f、為了引吸更多的高中生選讀本校,特由學務處負責規劃,學務處、教務處、研發處、計網中心及新聞中心等聯合提供資料,再由計網中心特別製作一”給高中生”的專屬網頁。每年並由學務處搜集更新資料,提供給計網中心修改,並更新教育部大學博覽會網站。

g、師生在WWW線上申告、固定專人及時處理或通知相關組別答覆,處理時間在三天內完成,92年度共37件,都依時限處理。宿網學生申告91年491件、92年856件、93年715件,都依時限連繫完成處理。

C、教務處

a、招生所有即時資訊皆公開於學校網路首頁,並以最新消息公佈招生訊息。

b、全年度各項之招生資訊亦另闢專屬網頁介紹及公佈相關應試資訊。

c、考生可藉由招生相關系統查詢各系所報名人數詳細資料、查詢考試地點及考試相關注意事項、錄取榜單及考生至各系報到狀況等。亦即考生從報名考試至放榜入學等各階段,皆可藉由資訊公開之各項機制來得知最新消息。

D、學務處

a、高中生之宣導網站

提供高中生一專屬校園資料查詢站,可在短時間了解成大、認識成大,從招生至入學後各項學業規劃與生活輔導、財務資源提供等,均可在短時間內瀏覽,有助於築夢成大,一圓在成大學習與成長,並設有專人隨時維護網頁之動態訊息。

b、新生入學注意事項入口網站

為加強服務新生入學時在短時間了解及熟悉各項規定與在校學業、生活適應等,特建立此一入口網站,有效連結校園內各項資源,並有專人隨時維護網頁之動態訊息。

c、線上on-line學務資源服務

提供各項線上資源如求職求才媒合、VOD系統瀏覽(畢業典禮、生涯規劃講座、衛生教育)、學生地址維護、獎學金申請與獲獎查詢、家教中心、就學貸款申請、住宿申請與電腦抽籤、汽機車通行證申請、社團學員資料維護、社團活動之維護等,由專人隨時更新維護,讓學生能在短時間內獲得所需之資訊及各項申請之回應。

d、資訊宣導專區--知識管理入口網站

以WEB化方式提供處內同仁一個簡單而便利的操作工具,對內簡化人工作業流程,提昇行政效能;對外則是將學務內部管理系統與對外網頁結合,將各項業務相關事項,透過內部作業系統,隨時將最新、最正確的資訊呈現於對外網頁。其功能包括公告系統(即最新訊息,含與學校首頁最新消息的整合)、法規維護、學務(活動)快訊、各組電子報及網頁設定等功能。

E、其他各單位

各系所單位均編印簡介,隨時提供最新系務概況及學士班、碩士班之考試資訊,並在全校之網頁中各提供中、英文版本之系(所)務資訊。

(3)行政團隊的領導與執行能力

本校自高強校長於民國90年2月1日上任以來,邀請具豐富行政經驗,且具良好領導及執行能力之教授,組成行政團隊。由於各行政主管們的表現優異,故除研發長外,其餘之主管均已在職多年,使各項重大政策之執行具連續性及實效性。

A、行政團隊主要成員之行政歷練

a、校長:高強(系主任、圖書館館長、院長)

b、副校長:歐善惠(系主任、院長、慶齡中心主任)

c、副校長:宋瑞珍(院長、生物科技中心主任、史丹佛大學醫學中心心電生理科主任)

d、教務長:蘇炎坤(系主任、研發長、國科會工程處長)

e、學務長:柯慧貞(所長)

f、總務長:張志強(課指組主任、附工校務主任、系主任)

g、研發長:黃肇瑞(系主任、副院長、附工校務主任)

h、主任秘書:楊明宗(系主任、總務長、商專校務主任、圖書館館長)

i、圖書館長:陳祈男(系主任、副院長)

j、計網中心主任:賴溪松(建教組組長)

k、總中心主任:張克勤(航太中心主任、研發基金會執行長)

B、學校每週召開主管會報,所有一級行政及學術主管與會,研商推動校務之各項規章與執行方式,並每月追蹤尚未完成執行議案之進度。

C、隔週舉行校務企劃座談會,由主要一級行政及學術主管就校務發展之主要政策問題及其執行方式進行研商,亦按月追蹤執行進度。

D、各業務相關主管亦可隨時就特定議案邀請其他有關之主管研商,使方案得以迅速且有效的的處理。

(4)學術主管之資格與領導能力

茲分就資格與領導能力分述之:
A、本校學術主管之資格、聘期、程序均依本校組織規程辦理,各學院院長之產生,由各該學院組成遴選委員會,公開徵求推薦人選,遴選二至三人具有教授資格之院長候選人報請校長擇聘之。本校各學系主任及各研究所所長之產生,由各該學系、研究所組 成推選委員會,公開徵求推薦人選,推選二至三人具有教授資格之候選人報請該院院長及轉請校長擇聘之。任期三年為一任,得連任一次。

B、本校每年於新學年開始前辦理新任主管研習會及新任暨卸、續任主管研習暨聯誼活動,以加強新任主管之領導能力並使得行政經驗得以繼續傳承。本校90、91、92學年度新任主管研習會及新任暨卸、續任主管研習暨聯誼活動辦理情形如表7.1。

表7.1 國立成功大學最近三學年度新任主管研習會暨卸、續任主管研習暨聯誼活動辦理情形一覽表

學年度

時間

地 點

參加對象

新任主管

卸續任主管

其他人員

合計

90

90.08.09

曾文水庫山芙蓉大酒店

16

82

11

109

90

91.07.31

澄清湖傳習齋研習中心

22

73

16

111

91

92.07.30

國立高雄餐旅學院

22

61

17

100

92

93.07.30

尖山埤江南渡假村

19

56

19

94

(5)各單位組織架構與運作情況與相關制度

茲分就組織架構、運作情況與相關之制度分述如下:

A、各單位組織架構

本校現有組織架構分為十四個支援教學與研究之一級行政單位(包括秘書室、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研發處、研究總中心、人事室、會計室、圖書館、計網中心、校友中心、微奈米科技研究中心、生物科技中心、藝術中心)及八個學院(文學院、理學院、工學院、電資學院、規劃與設計學院、管理學院、醫學院、社科院)。並有三十八個學系及三十一個獨立研究所。

其中工學院因組織規模較大,為強化學校整體競爭力及考慮學科本質的特殊性下,在九十學年度第三次校務會議提案通過由工學院再分出電機資訊學院、規劃與設計學院。

醫學院下設之附設醫院是屬「醫學中心」級之教學醫院,自七十七年六月啟用營運以來,除服務廣大雲嘉南地區民眾醫療需求外,亦肩負教學與研究之任務,提供醫學院學生臨床教學與實習、訓練各級住院醫師,並辦理各類醫療人員繼續教育課程,以提昇地區醫療水準。

學校為辦理進修教育服務社會,另設附設高級工業職業進修學校,目前學生人數約千人左右。為配合教育資源的整合,目前正由專案小組積極與台南高工洽談合併、調整事宜。

茲本校現有之各單位統計表列如表7.2所示:

表7.2 國立成功大學單位統計表

類 別

單位名稱

合 計

教學

文學院

4系1所

38系31所

理學院

5系3所

工學院

11系2所

電機資訊學院

2系3所

規劃與設計學院

3系

管理學院

5系4所

醫學院

5系(醫學系下設30個學科)15所

社會科學院

3系3所

研究

研究總中心(下設56個中心)、

生物科技中心、微奈米科技研究中心

3中心

行政

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研究發展處

、圖書館、計算機與網路中心、校友聯絡中心、藝術中心、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

4處

1館

3中心

3室

附設單位

附設高級工業職業進修學校,醫學院附設醫院

2

註:各處、中心、館、室之下設有組、室、中心等二級單位。

B、運作情況

a、本校設有校務會議,為議決校務重大事項之最高決策會議,其運作情況參見(6)之A。

b、透過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之行政會議,凝聚各單位間之共識,作為執行及推動業務

之依據。該會議由各一級單位及各系所主管參加,為使工作推動順利,各單位秘書

及二級行政單位主管亦列席會議,以便熟知決策之過程,而利於業務之執行。

c、相關之制度

為服務廣大教職員生,特別針對教學、研究及服務需要籌設相關委員會(其設置辦法均已報部核准),以下略述各委員會重要業務。

(a)校務發展委員會:規劃校務之發展及重大校務事項之研擬。

(b)經費稽核委員會:為有效監督校務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c)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為有效管理及運用校務基金。

(d)通識教育委員會:研議通識教育政策及課程之規劃事項。

(e)推廣教育委員會:研議推廣教育之發展及規劃事項。

(f)出版委員會:研議有關出版刊物之編審、叢書規劃及著書獎勵等事項。

(g)圖書委員會:研議有關圖書館政策及發展事項。

(h)計算機與網路委員會:研議有關計算機與網路中心政策及發展事項。

(i)校園規劃及運用委員會:研議校舍建築之配置、校園發展、環境及景觀之規劃等事項。

(j)宿舍配借及管理委員會:研議有關教職員宿舍之配借及管理事項

(k)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研議、協商及建議本校場所安全衛生有關事務。

(l)污染防治委員會:研議有關廢棄物處理規劃及防治事項。

(m)名譽博士學位審查委員會:甄選對學術、文化或專業上有特殊成就或貢獻者,授與名譽博士學位事宜。

(n)學術榮譽推薦委員會:搜集各項榮譽資料並推薦本校師生申請各項榮譽獎項事宜。

(o)校友傑出成就獎委員會:甄選校友傑出成就獎人選事宜。

(p)職員甄審委員會:審議職員之甄選及升遷等事宜。

(q)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評議本校教師對本校有關其個人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所提出之申訴案件。

(r)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評議本校職員及工友對本校有關其個人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所提出之申訴案件。

(s)學生獎懲委員會:討論及決議有關學生獎懲重大事項。

(t)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受理學生對於學校有關受教權益所為之處分認為有違法或不當,致損及其個人之權益,經行政程序處理仍不服者之申訴與評議。

(u)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推動兩性平等教育、營造無性別歧視教育環境及建立安全和諧校園。

(v)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策訂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計畫與年度工作項目。

(w)校園交通管理委員會:機動車輛管制辦法及車輛管理問題之審議。

(x)工友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查核與監督工友退休準備停提撥、提撥數額、存儲及支用、給付數額等事項。

(6)校務會議、教師評審及申訴評議委員會、經費稽核委員會組成情形及運作情況

A、校務會議

1. 校務會議為全校最大、最高階之會議,審議各項重大提案及校長交議事項。會議由校長主持召開,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成員包括副校長、學術與行政主管、研究人員代表、職員代表、學生代表及教師代表等。其中特別規定教師代表應經選舉產生,其人數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員之二分之一,教師代表中具備教授或副教授資格者,以不少於教師代表人數之三分之二為原則。校務會議主要審議下列事項:

a、校務發展計畫及預算。

b、本大學組織規程、各單位設置辦法及各種重要章則。

c、學院、學系、研究所、及其他單位之設立、變更與停辦。

d、教務、學生事務、總務、研究發展及其他校內重要事項。

e、有關教學評鑑辦法之研議。

f、校務會議所設委員會或專案小組決議事項。

g、會議提案及校長提議事項。

2. 自九十學年度迄今已修正通過許多辦法及委員會設置要點,其中較重要之決議摘述如下:

a、行使高強校長連任、宋瑞珍副校長任命之同意權,及聘請翁政義前校長為榮譽教授。

b、推選或同意校務發展委員會、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經費稽核委員會、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宿舍配借及管理委員會委員。

c、通過簽訂學術合作合約的國外學校有美國德州農工大學、三一大學、加州州立理工大學,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澳洲莫那許大學及格里菲斯大學,大陸的浙江大學、武漢大學、東南大學、南京大學、同濟大學、復旦大學、海南大學、廈門大學,日本東北大學、韓國濟洲大學,法國n+i工程師學院網,泰國朱拉隆功大學、亞洲理工學院,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印尼Gadjah Mada大學、印尼大學,奧地利林茲大學,莫斯科航空學院。

d、成立師資培育中心、微奈米科技研究中心、電機資訊學院、規劃與設計學院。

e、訂定服務學習教育課程辦法、教師著作抄襲處理要點、特聘教授設置辦法、教師評量要點、延聘國外傑出學者作業要點、教師輔導學生辦法、性別平等委員會設置要點、學生校外活動安全輔導辦法、聘請兼任專家擔任教學辦法等。

f、修正本會議議事規則、組織規程、教師升等辦法、教授副教授休假研究辦法、學生獎懲辦法、教師聘約、講座設置辦法、導師實施辦法、附設醫院組織規程、教師校外兼課兼職處理要點、專任研究人員設置辦法、研究發展成果辦法、醫學院醫學系臨床教師設置辦法、進用專案計畫人員實施要點等。

g、同意價購或租用歸仁校區旁4.1公頃之台糖土地案。

h、各年度增設、調整系所組及招生名額案。

i、護理系與臺南護專「合併升格護理學院」同意進行規劃。每次會議均由秘書室紀錄,並追蹤執行情形提下次會議確認。

B、教師評審委員會

a、教師評審委員會組成情形

教師評審委員會分為系、院、校三級,並依本校組織規程之規定,分別訂定「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本校各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本校各學系(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依前開各設置辦法,教師評審委員組成情形分述如下:

(a)校教師評審委員組成情形:

當然委員:教務長(兼召集人)、各學院院長。
推選委員:各學院由院務會議自該院非系所主管之專任教授推選二人(無特殊原因不得出自同一科系所),若學院教師未足六十人者,推選專任教授代表一人;非屬學院之單位共同推選非系所主管專任教授代表一人;教師會推選專任教授代表一人。

(b)院教師評審委員組成情形:

當然委員:院長(兼召集人)。各系、所主管得為當然委員,由各學院自行訂定。
推選委員:推選委員人數不得少於當然委員,由院務會議自該院非兼系所主管之專任教授推選之,必要時得自校內他院或校外選聘專長相近之教授擔任之。推選委員人數、院內外成員比例,由各學院自行訂定。已同時擔任系、校級教評會委員者,不得再擔任之,各單位至少須有一名委員。委員推選辦法由各學院自行訂定。

(c)系教師評審委員組成情形:系、所教評會設委員六至十五人,由下列人員組成之:

當然委員:系主任(所長)(兼召集人)。
推選委員:由系、所會議自該系、所專任教授推選五至十四人為委員。已同時擔任院、校級教評會委員者,不得再擔任之。如該系、所教師人數未達六位專任教授,得由系、所務會議自校內外選聘專長相近之教授或該系、所副教授擔任委員,惟教授之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二。委員推選辦法由各系、所自訂。

b、教師評審委員會運作情況:

系、院、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每學期開會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由於教師審議事項(聘任、升等及其他有關教師評審之重要事項)數量日益增多,三級教師評審委員會之召開趨於頻繁,以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為例,近三年來每學年召開之次數平均為八至十次。

C、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a、本會主要係為確保學校對教師措施之合法性與合理性,促進校園和諧而設置。本校專任教師對本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提出申訴。

b、本會由下列人員組成之:

教授代表十人:由各學院院務會議就該院專任教授中推選一人,其餘由校務會議推選。法律學者、教育學者、學校行政人員、校友代表各一人,由校長遴選並經校務會議同意。教師會代表一人:由教師會推薦。

各委員之任期二年;主席由委員互選,任期一年。

c、近三年申訴案議情形

(a)九十學年度:共召開三次委員會,評議五個申訴案;其中一案有理由,三案無理由,一案原為暫時停止評議案,經委員會決議繼續評議。

(b)九十一學年度:共召開三次委員會,評議十個申訴案;其中四案有理由,一案無理由,二案緩議俟教評會決議後再議,一案撤案,一案已逾申訴時間不受理,一案同意「措施單位不受理」申訴案。

(c)九十二學年度:共召開三次委員會,評議五個申訴案;其中二案有理由,三案無理由。

d、本會審議之案件大部分為升等不通過案件,若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不對升等案件之審查方式做徹底之檢討改進,可預期的申訴案件將愈來愈多。

D、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

a、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組成情形:

為保障職工權益,疏解職工糾紛,促進校園和諧團結,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七十七條及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八款等規定,組織本校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會設委員十三人,由行政職員代表、技術職員代表、駐警代表、工友代表、教師代表、校友代表、法律專家等組成,任期二年,其中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並依性別平等法規定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b、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運作情況:

(a)職員、駐警及工友對學校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於知悉管理措施或處置達到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b)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收件後,除有應不受理或中止評議情形,逕行通知申訴人及對造外,應於收受申訴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作成評議書,必要時得延長二十日,並通知申訴人。

(c)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之評議,如原措施單位認為有與法規牴觸,或事實上窒礙難行者,應列舉具體理由依行政程序陳報校長,校長如認為理由充分,得交付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再議,但同一案件之再議以一次為限,否則,評議書經完成行政程序後,學校應即採行。

(d)本校工友申訴情形,僅九十一年度一件;係工友對其服務單位訂定該單位之職工考績制度及其九十年度年終考核考列乙等不服提出申訴,評議結果:申訴案不予受理,亦函請該單位斟酌修訂職工績效考評制度。

E、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

a、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依據本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辦法第四條規定,由各學院學生代表各一人、研究生學生代表一人,各學院推薦教師各二人,非屬學院教師推薦一人,及學校教師會代表一人,另聘請醫師及法學專業人士擔任諮詢顧問,並由學生事務長擔任臨時召集人組成。

b、九十二學年度本會由臨時召集人一人、委員二十七人及顧問二人,共三十名組成。

c、九十二學年度共受理二件學生申訴案件,委員會評議結果皆為「駁回」。

F、經費稽核委員會

a、組成情形:

為有效監督校務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依教育部「國立大學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十五條之規定設置「國立成功大學經費稽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一人,由校務會議成員推選產生,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設召集人一人,由委員互選產生。本委員會之委員不得與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之成員重疊,掌理總務及會計相關人員也不得擔任本委員會之委員。

b、運作情況:

(a)為落實經費稽核委員會之功能及配合教育部台(九0)高(三)字第九0一二八四0一號函之規定,特制定『國立成功大學經費稽核委員會內部稽核實施辦法』及『國立成功大學經費稽核委員會內部稽核之施行細則表』,作為稽核之依據。

(b)本委員會之行政工作由研發處支援,並提供必要之資料。

(c)本委員會依法監督有關校務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其稽核範圍如下:

a關於學校教學、研究與推廣計畫財務運用之經費稽核。

b關於校區建築與工程興建計畫、發包與執行之經費稽核。

c關於各項經費收支(包括捐贈收入)、現金出納處理情形之事後稽核。

d關於校務基金年度決算之稽核。

e關於學校資產增置、擴充、改良等事項之事後稽核。

f關於校務基金經濟有效之利用與開源節流措施之稽核。

g其他經費稽核事項。

(d)本委員會每學年約召開3~4次會議,必要時或經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連署得召開臨時會。

(e)本委員會得另設稽核小組協助稽核,由本委員會聘請校內經費稽核相關專長之教師及委員組成。

(f)稽核方式:

a由本委員會直接稽核:受稽核單位提供資料並作口頭報告。

b由委員代表會同稽核小組稽核:稽核小組就稽核情形,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及口頭報告。           

(g)受稽核單位應提供稽核人員或稽核小組所需資料以供查閱,並應指派相關人員與會列席報告。稽核後,由本委員會就稽核情形或稽核小組所提出之書面工作報告討論,做成決議,以供相關單位辦理並追蹤執行情形。

(h)本委員會應於校務會議中提出有關校務基金收支、保管與運用之稽核報告。又為利於稽核工作之進行,另訂定『國立成功大學經費稽核委員會內部稽核之施行細則表』以供運作之依據。茲列如表7.3所示。

表 7.3 國立成功大學經費稽核委員會內部稽核之施行細則表

稽核事項

報告重點

報告單位

稽核依據

1. 年度經常門收支科目(第六或第七級)預算與決算表

請提供經常門收支科目(第六或第七級)預算與決算對照表,並針對決算金額與預算金額相差20%之項目提出分析,以說明其內容與發生原因)

會計室

1.本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條第一款「關於學校教學研究與推廣計畫財務運用之經費稽核」

2.本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條第四款「關於校務基金年度決算之稽核

2. 建教合作與推廣教育經費收支、學校提成分配、管理費等運用

請列表說明建教合作與推廣教育經費收支及管理費提成和運用

研發處

3. 校務發展重點計畫之經費支出

請提供校務發展重點計畫逐項之經費預算與實際支出情形

研發處

4. 各項招生事務支給情形收支運用與提撥

請列表說明當年度各項招生事務經費編列及支給情形(請附本校招生編列標準供參考)

教務處

5. 審計部對本校查帳報告之處理情形

請提供審計部對本校查帳報告內容,並針對查核缺失提出處理改進之說明

會計室

1.本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條第一款「關於學校教學研究與推廣計畫財務運用之經費稽核」

2.本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條第四款「關於校務基金年度決算之稽核

6. 校區建築與工程興建計畫之執行情形

A.請依照本委員會制訂之表格提供校區建築與工程興建之逐案執行進度及經費支出報告。

B.針對發包經費節省成效、變更設計經費調整、工程進度落後原因及工程遲延違約罰款執行情形、是否有逾付款提出說明。

C.各項建築及工程案件執行中變更設計導致經費調整之稽核。

總務處

本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條第二款「關於校區建築與工程興建計畫、發包與執行之經費稽核」


7. 學校資產增置、擴充、改良及營繕購置等事項之事後稽核

A.學校屬於資本門之房屋設備財產於完成採購事項財務處理或會計事項完畢後之稽核。

B.學校屬於資本門之房屋設備財產於完成擴充事項財務處理或會計事項完畢後之稽核。

C.學校屬於資本門之房屋設備財產於完成改良事項財務處理或會計事項完畢後之稽核。

總務處

本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條第五款「關於學校資產增置、擴充、改良等事項之事後稽核

8. 校務基金財務管理及重大開源節流措施之專案報告

A.請提供稽核年度重大開源節流措施之方案內容及其執行成效報告。

B.請提供校務基金存放情形及財務調度執行績效報告。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

本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條第三款「關於校務基金經濟有效之利用與開源節流措施之稽核」。

9. 本校附屬機構經費收支報告

A.提供稽核年度與前一年收支比較表,並列表說明協助促進本校發展之具體成果。

B.教育部補助款使用情形。

成大附工

本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條第七款「其他經費稽核事項」

10. 其它經費稽核委員會決議稽核事項

   

本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條第七款「其他經費稽核事項」

(7)推動行政電腦化情形

本校對行政電腦化工作極為重視,推動多年已見成效,對提昇行政效率頗有助益。近年為了後續維護之考量,此項系統開發之工作均由計算機及網路中心之校務資訊組自行開發。茲將目前已開發完成之系統列舉如下:

A、教務系統

a、學生學籍資料網頁登錄系統

b、教學反應網路問卷系統(中、英文版)

c、科目時間表電子化網頁查詢系統

d、招生考試網路報名系統(含碩士班、碩士甄試、博士班、轉學考、大學推甄等系統)

e、課程查詢系統

f、教育學程招生與成績作業

g、離校系統改寫

h、教育學分班系統

i、暑修系統(含網路報名、選課及繳費ATM轉帳)

j、暑修系統入口網頁

B、公文系統(整合、規劃、設計、推動)

a、舊系統資料(84年-93年6月)之收、發及歸檔全部匯入公文系統

b、轉入檔案分類號、案名及保存年限

c、重編九十三年之目次號

d、公文系統資料目錄轉出(xml格式)

e、公文歸檔基本資料登錄程式測試/修改

f、發文之基本資料維護及新增登錄作業程式測試/修改

g、橫式公文列印流程規畫及程式設計

C、系所經費系統

a、財產卡改版作業

b、與會計室系統資料連線作業

c、圖書冊數資料維護

d、財產卡製作作業

D、學務系統

a、就學貸款系統

b、系所校控獎助學金系統

c、住宿中籤備取功能

d、碩、博士班學生上網申請汽車通行證之登錄、抽籤、報到審核系統

e、新生壽星名單

f、學生住宿及空餘床位查詢 (可挑選舍別)

g、學生住宿上網申請退宿系統規劃、設計 (尚未使用)

h、住宿上網申請登錄 (增加手機及銀行帳號)

i、學生基本資料維護 (增加監護人手機、朋友姓名及手機)

j、僑輔組僑生繳費查詢系統

k、保留入學註冊名單 (挑出註冊組維護資料錯誤情形)

l、規劃校友中心基本資料檔案規格、配合離校手續異動

m、立德、成大二校進修部聯招系統

E、人事系統

a、職員工錄依變更需求第2次改版

b、公務人員待遇、補助、加給等彙算報部

c、自然人憑證資料轉資料庫

d、識別證系統改橫式 + 英文版

e、勞健保系統

F、總務處系統

a、保管組:

(a)有關財產/非消耗品,由網頁查詢資料的各種方式

(b)有關財產保管系統的各種經費分類案(與會計室有關)

b、採購組:

(a)有關驗收系統案

(b)採購等十七種報表重新設計

c、出納組

(a)收入系統

(b)支出系統

(c)網路版收據系統

(d)薪資系統

G、會計室-收據管理系統

(8)推動校園環境安全、清潔之情形

科技、網路與交通的無遠弗屆,使得學校由以前築起高牆侷限一隅之劃地自限,改變為高牆矮化與社區結合的社區化校區,致使校園治安因時間、空間的變化更趨複雜性。因此,校園警察要兼顧治安改變導致的校園不安與失序,勢必轉化傳統的「干預、強制」特質,融入「便民、服務」的思維與作為,方能發揮防治犯罪功能,保障學校師生之生命、財產安全,以期建立校園和諧安祥的環境

A、相關措施

a、勤務規範:係綜括人、時、地、物、事各種不同之因素,與不浪費警力之原則下,兼顧服勤人員勞逸平衡,以最少之警力編組運用現有之裝備,落實有效之勤務運作,發揮最大之勤務功能,以達預期效果之勤務計畫作為。勤務重在執行,規劃宜把握「彈性」、「功利」之原則,因人、因時、因地、因物制宜,付諸實行,才能達到防患未然掌握全局之目的。

b、把握重點、安排次序:警力資源有限,要應付二十四小時校園交通及治安狀況,茍不知先後、輕重緩急執行之重點,必將事倍功半,甚至徒勞無功。因之,勤務規劃必要把握重點,以優先處理最緊急治安事故,或服行最急迫之勤務為第一。

c、處常應變,酌情增減:警察勤務方式與警力部署應依校園安全治安狀況之變化,而策定因應。治安狀況有異,勤務方式之運用與警力部署之考量,應立即因應改變,以符警察勤務規範第22條規定:「各項勤務,均應依據任務需求,地區分析,作細密規劃,使警力作最有效之運用」。

(a)巡邏:劃分巡邏區(線),由服勤人員循指定區(線)巡視,以查警奸宄,防止危害為主,並執行檢查、取締、盤詰及其他一般任務。

(b)埋伏:於事故特多地區,選擇崗位地點或劃定區域,由服勤人員穿著便衣,擔任警戒,管制並監控可疑人、事、物,執行一定任務。

(c)值班:於勤務機構設置值班台,由服務人員值守之,以擔任通訊連絡,傳命令,接受報告為主;必要時,並得站立校門首瞭望附近地帶,擔任守望勤務。

B、警力配置:

警察工作責重事繁且每日廿四小時持續進行,不眠不休,勤務的執行需要人,但目前警力稍嫌不足,員額因院頒人力精簡政策無法增加,只得將部門門崗委外保全,然其勤務仍由本校駐警隊指揮督導。

a、門崗管制:目前僅有成功校區前門廿四小時由駐警隊派員三班輪值,另光復校區前門、自強校區前門,於晨七時至廿三時,雲平大樓服務台廿三時至翌晨七時仍由駐警隊派員服勤外,因警力有限,光復校區後門及成功校區後門,自強校區長榮門崗、航太門崗、勝利前門門崗於晨六時至廿三時,勝利校區後門廿二時至晨六時,光復校區前門、自強校區前門廿三時至翌晨七時,力行校區、安南校區、歸仁校區廿四小時全委由保全公司負責門禁管制。

b、校園巡邏:全天候廿四時三班制,不留空檔,每班二至五人巡邏勤務,包含巡邏校區,突發狀況支援處理,違規車輛勸導、取締、告發。支援上、下課交通指揮,夜間十二時以後清理校園、地下停車場之違規停放車輛登記等工作。

C、校園安全聯防系統:

由於犯罪手法與遭受危害的層面劇增,校園治安工作,從實質的社會環境及治安角度來探討,必需輔以數位監視系統之構建,以達到嚇阻之效果。故目前在校園內路道或系所建構廿四小時全程監控系統,以減少警力之派遣,使警察勤務更能發揮各項舉發,及防範犯罪之效能。使危害降至最小,進而維護校園治安。

a、安全防盜系統方面:

(a)裝設防盜系統與駐警隊隊部連線的單位:

1. 光復校區有雲平大樓各行政部門、建築系耐震大樓、藝術研究所、中國商銀成大分行、中文系電腦室、新聞中心、歷史博物館、空大辦公室、修齊大樓三樓語言中心、學務處電腦室、教研所視聽教室及電腦室等。

2. 成功校區有計網中心、格致堂、經緯視聽教室等。

3. 自強校區有科技大樓、化工館視聽教室等。

(b)已裝防盜系統未與駐警隊連線的單位有圖書館、航太系所、校友中心、環研中心、都計系館等單位。

(c)裝設緊急求救按鈕的地點有圖書館、雲平大樓各樓女廁、電機系館各樓女廁、活動中心各樓女廁、機電化館女廁、會計系女廁、都計系女廁、體育室女廁等。

b、網路監視系統:

(a)力行校區:公衛所三架(連線於該校區警衛室)。

(b)自強校區:大學路兩邊大門入口處(連線於該校區警衛室)。

(c)成功校區:成功地下停車場。

(d)光復校區:都計系地下停車場(連線成功校區警衛室)、修齊大樓地下停車場、雲平大樓地下停車場、機車地下停車場9架(連線光復校區警衛室)。

(e)校外部份:分設於自強校區、光復校區、勝利校區及成功校區之校外適當位置。

(f)部份系所單位目前自行裝設或預備裝設防盜安全系統,將逐步與駐警隊「校園安全網路連線管理台」連線,達到早期預警,即時反應功能。

D、執行成效

服務態度與服務品質一直是本校駐警隊追求的目標,長久以來,全體隊員務必要將全校師生發生的小事,當作同仁本身的大事來處理,以提升形象,故歷年來績效卓著,以本(93)年度而言,除正常之勤務外,尚有具體績效如下:

a、建議改善系所門禁 乙件

b、救護學生並送醫 七件

c、處理車禍 四件

d、處理竊盜未遂 三件

e、處理學生未遵校規翻牆行為 乙件

f、處理廠商於深夜未依管制規定擅自推門駕駛汽機車強闖校園 二件

g、查獲冒用及影印通行證進入校園案 九件

h、處理學生被毆打事件 二件

i、查獲毀損本校圍牆案 一件

j、處理火警案 三件

k、查獲竊盜(毀損汽車竊取財物) 二件

l、妨害安寧案 乙件

m、捕獲長蟲案 乙件

n、處理假綁架真詐財未遂案 三件

o、預防危害案 三件

p、處理強制進入館舍(系所、幼稚園) 乙件

q、取締告發違規停車(含違規過夜停車) 八百一十件

r、其他服務 五件

E、推動校園環境清潔之情形

a、本校校園環境之清潔,原係劃分各工作清潔責任區,由工友執行校園清潔工作。

b、自八十五年起依「行政院所屬機關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改採替代措施,擴大事務性工作外包範圍,事務性清潔工作,委由清潔公司承包,逐步擴大工作範圍,精簡人力。至九十三年十一月底本校工友員額為校本部駕駛11人、技工27人、工友142人,支援附設高工補校技工2人、工友3人,合計185人,精簡工友人力計44人。但使九十三年度清潔勞務外包金額高14,423,790元。

c、本校訂有「國立成功大學校園環境美化綠化暨清潔競賽辦法」,每學期舉行全校性清潔競賽乙次,績優單位給予獎金及獎牌,利用校務會議機會頒發;而各院、系亦各有其競賽辦法,以激勵各單位確實做好環境整潔的工作。

d、全校各學系一年級必修「服務學習(一)、(二)」課程,上、下兩學期,為零學分,每週每位學生必須在系館內、外及指定之公共區域進行勞動服務,並由各班之導師進行督導之工作。

(9)實習與實驗場所安全維護相關措施及執行成效

本校實習及實驗場所數約600間,分佈理、工、醫、電資、規設學院及研總各中心單位,校區分佈光復、成功、自強、力行、安南、歸仁等校區。安全維護措施依法令,如 消防法、災害防救法、勞安法及環保法規等要求實施。

A、相關措施及負責單位如下:

a、環安管理政策制定程序 -污防委員會暨安衛委員會

b、環安法規要求管理程序 -總務處

c、環安目標及方案管理程序-總務處

d、環安內外部溝通管理程序-總務處

e、環安專業人員鑑別程序 -各系所、中心

f、環安外部文件管理程序 -總務處

g、環安內部文件管理程序 -各系所、中心

h、承攬商作業管理 -各系所、中心

i、空氣污染防治程序 -總務處

j、廢水管制程序 -總務處

k、廢棄物管制程序 -總務處

l、毒性化學物質管制程序 -各系所、中心

m、噪音管制程序 -各系所、中心

n、輻射管制程序 -各系所、中心

o、現場作業管制 -各系所、中心

p、飲用水管理程序 -總務處、各系所、中心

q、緊急應變程序 -總務處、各系所、中心

r、環安督導與量測管制 -各系所、中心

s、環安異常矯正預防程序 -總務處、各系所、中心

t、環安管理紀錄 -各系所、中心

u、環安稽核管制程序 -總務處

v、消防安全改善程序 -總務處

w、安全教育訓練 -各系所、中心

x、環安管理階層審查 -污防暨安衛委員會

B、執行成效:

本校近五年,針對實驗室及系館建築物安全設施改善,除爭取教育部補助款及本校年度經費投入作相關設施改善,經費合計投入數計教育部資本門補助款約新台幣2,200萬元整,本校資本門投入(以污染防治年度預算未計列其他校部經費)約新台幣700萬元整,經常門投入數約新台幣2,000萬元整,執行之改善成效如下:

a、實驗室酸氣、有機氣體改善-購置排煙櫃約150台、廢氣後處理裝置約5座及大體解剖排氣系統乙套,經費投入約新台幣900萬元(資本門),以改善實驗室及系所廢氣排放量。

b、實驗室廢液清運處理-近五年處理約計15,000桶實驗室廢液,其中無機類全數送至環保署中區檢驗大隊,有機類送至東南水泥公司作回收再利用(無機約6,000桶,有機約9,000桶);93年度起實驗室廢液全數送至本校安南校區環資中心處理廠作處置,數量約3,000桶(無機約1,000桶,有機約2,000桶),經費投入數約新台幣850萬元正(經常門)。

c、輻射廢料委託處理-補助系所輻射廢料送至原能會處置投入經費約280萬元(經常門),本項補助至93年度起由使用者自行付費。

d、實驗室廢水排放監測-委託本校環研中心執行,補助購置檢測設備如氣相層析儀、吹氣捕集器等約500萬元(資本門),每年另補助採樣、檢測等相關費用約80萬元(經常門),五年合計400萬元整(經常門),以監測實驗室廢水排放水質含量及實驗室廢液貯存含量值,以作處理時之參考。

e、實驗室安全設施維護修繕-補助系所實驗室危險性機械、設備合格證之取得及換照,人員訓練經費補助等(本項自92年度起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補助實驗室設施改善如排煙櫃修繕約70台、廢液裝載容器約20,000個、輻射配章及偵測設備檢驗及實驗室部份設施之修繕等,投入經費約470萬元整(經常門)。

f、教育訓練-歷年來人員之訓練已辦理急救人員訓練67名、現場監督人員訓練72名、輻防專責人員8名、防火管理人50名、危險性機械設備人員操作合格證34名,上列人員並取得相關證照。另每年由各系依消防法令辦理滅火訓練,各系開學期間辦理各系之環安教育訓練,校部於防護團辦理綜合訓練,另依課程需要辦理環安專業課程訓練每年度1-2次。

g、消防安全設施改善-除各系館實驗室消防設施,依各系館防火管理人提報檢修外(由校部經費支應),本校於91年度爭取教育部建築物安全改善計畫金額約新台幣1,500萬元整,以改善實驗室排氣櫃滅火警報設備,修繕及汰換系所給水幫浦設備,學生活動中心建築物安全改善措施,增加實驗室滅火設備及避難措施等項。

上列改善成效以經費投入數作比對,其他諸如實驗室自動檢查事項、危害通識訓練、實驗室安全守則訂定及修正,危險物及有害物清查管制等項由系所實驗室自行辦理,其所投入經費或其改善措施,目前未予實地稽核,上列方案列為94年度起作為查核時優先實施之標的。

C、成立環境資源研究管理中心

教育行政機關所屬各級學校及附屬機構之實驗室廢棄物長期未能妥善處理,可能增加校園工安風險。為有效解決實驗室廢棄物之處理問題,提昇國內環保科技研究水準,經評選後,教育部於八十九年十二月補助本校4.5億在安南校區興建實驗室廢棄物資源回收廠,以妥善處理各級學校實驗室廢棄物,本校因此成立環境資源研究管理中心(簡稱環資中心),並組成籌建委員會,統籌資源回收廠設施之規劃、興建及操作管理工作。

本項計畫有效整合焚化、熔融及物化等三種資源化處理系統,以達到零廢棄之目標,為國內環境資源處理廠之首創,也是最先進之技術。另為提供教學、研究及示範等服務工作,也導入重要前瞻性設計功能,包括焚化煙道氣之戴奧辛排放管制比現行環保法規標準嚴格五倍;管制氮氣及汞排放,並且回收汞;廢水完全回收再利用;焚化廢熱回收及熔融還原氣體提供焚化熱源;使用管線進料及輸送,降低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本設備並建立一套熔融爐模型廠,可提供本校師生研究使用,為全國唯一的實驗設備,將開放給國內外研究學者使用。

為降低實驗室貯存清運及處理之風險,也積極宣導學校實驗室廢棄物之分類及貯存,採條碼式管制,以有效管理廢棄物,並且深植廢棄物分類回收概念於教育中。目前全國已有381間學校加入環資中心共同處理機構,環資中心不但將協助會員學校分析及鑑定不明實驗室廢棄物組成,也將提供廢棄物貯存及清理技術,以協助各級學校妥善處理實驗室廢棄物。由於將長期提供各級學校實驗室廢棄物處理及技術服務,本校有關環境科技的研究已掌握關鍵的設備與技術,成為國際級的研究水準。

(10)無障礙空間的規劃與設施

A、本校除近年新建建築均要求建築師依規定規劃設計無障礙設施外,因學校歷史悠久,校園多為既成環境及老舊建築,無障礙設施在已固定之空間中並不易設置,唯自91年起至92年仍針對較有改善空間之老舊建築物設置無障礙電梯,是為校園之中作點狀之設置以滿足特定行動不便師生之使用需求。

B、93年選擇光復校區(行政中心)校園中軸線周邊使用頻率極高之公共使用建築物及設施對其作線狀之無障礙環境敷設,以應行動不便師生之使用及各界洽公之需求。

C、歷年執行情形

茲將最近三年無障礙空間之規劃與設施執行成效列如表7.4所示。

表 7.4 國立成功大學無障礙空間的規劃與設施歷年及預計執行情形

年度

執行內容

(預計)改善情形

備註

91

數學系館增設無障礙電梯設計及施工統包工程

解決進出該系館之特定行動不便學生上下課之困擾

已結案

92

綜合大樓增設無障礙電梯工程

解決進出該大樓之特定行動不便學生上下課之困擾

已結案

93

光復校區校園中軸線周邊公共使用之建築物及設施之無障礙環境工程

預計改善八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以前取得建造執照之建築物及老舊建築物之無障礙環境

執行中

(11)行政運作穩定性:如近三年行政人員之流動率、行政人力充足性

A、行政支援人力

本校92學年度之行政人力計有816人,其中職員341人,助教72人,研究人員2人,技術人員12人,駐衛警27人,技工工友司機188人,其他人員174人(包括聘僱人員104人、外包清潔及保全人員70人)。本校90、91、92學年度行政支援人力統計如表7.5。

表7.5 國立成功大學最近三學年度行政支援人力統計表

項 目

人 數

90

91

92

職員

353

342

341

助教

71

70

72

研究人員

3

2

2

技術人員

13

12

12

技工

33

31

28

工友

160

159

148

警衛

27

27

27

司機

14

13

12

其他

133

178

174

近年來本校新增系所案教育部均未核給職員員額,為彈性運用職員員額,使行政運作穩定,本校訂定「各系所職員員額合理配置標準表」,依各系所現有職員與教師及學生數比例訂定職員合理配置數,作為評估各系所職員出缺准否遞補或多餘員額調撥之依據。九十二學年度依上開標準表評鑑各系所人力,被凍結出缺不補之職缺計有14個移由學校統籌調撥運用,其中員額調撥至新成立或人力缺乏單位者計有2人,另改聘僱臨時聘僱人員計有1人。對職員員額有效運用及行政運作穩定,成效顯著。

B、新進職員之進用

職員之進用係依據本校「職員進用及陞遷甄審要點」規定辦理,各單位職員職務出缺時,除依法申請分發考試及格或依規定得免經甄審之職缺外,均採公開甄選方式,登報或網路公告,並組成甄選小組,辦理面試及業務測驗事宜,甄試評定分數後依成績高低順序造冊提甄審會審議並排定遴用順序後,簽請校長核定進用。本校90、91、92學年度新進職員人數統計如表7.6。

表7.6 國立成功大學最近三學年度新進行政人員人數統計表

單位職稱

進用人數

合計

90

91

92

保管組專員

教資組組員

圖書館辦事員

圖書館組員

會計室組員

教資組辦事員

土木系技佐

人事室組員

化工系技佐

工設系助教

工資管系助教

物理系助教

臨藥所助教

物治系助教

外文系助教

建築系助教

環工系助教

資源系助教

會計系助教

化工系助教

醫技系助教

職治系助教

測量系助教

化工系助教

醫學院助教

化學系組員

統計系組員

藝術所組員

建築系組員

材料系技佐

工資管系組員

職治系組員

圖書館技士

-

-

-

1

1

1

-

-

-

-

1

1

-

1

-

-

-

-

1

2

1

-

-

-

-

1

1

1

-

-

-

-

-

-

1

-

2

-

-

-

1

-

-

-

-

-

1

-

-

-

1

1

-

-

1

1

1

1

-

-

-

2

2

1

1

1

1

1

1

2

1

1

1

3

1

1

1

2

1

1

1

1

1

1

2

-

-

-

-

-

-

-

-

-

-

-

-

-

-

1

2

1

5

2

2

1

4

1

1

2

3

1

3

1

1

1

2

4

2

1

1

1

1

1

1

1

1

2

2

1

1

1

總計

13

18

24

55

C、行政人員流動率

本校90、91、92學年度行政人員之流動率為4.9%、4.57%、6.07%,如表7.7所示。本校行政人員之流動率以助教較高,係因助教採以短期聘任為原則所致。其次因為政府退休政策擬修改,造成職員申請自願退休人數增多(90學年度15人、91學年度9人、92學年度7人),使得行政人員之流動率提高。

表7.7 國立成功大學最近三學年度行政人員之流動率統計表

類別\人數 \ 學年度

90

91

92

職員

退休

15

10

8

資遣

   

1

調職

1

2

2

辭職

1

   

其他

   

1

小計

17

12

12

技術人員

退休

  1  

小計

 

1

 

研究人員

辭職

 

1

 

小計

 

1

 

助教

退休

1

3

1

辭職

9

9

11

小計

10

12

12

技工、工友、司機

退休

5

4

6

亡故

   

3

資遣

   

6

辭職

1

   

小計

6

4

15

合計

33

30

39

行政人力人數

674

656

642

流動率

4.90%

4.57%

6.07%

備註:行政人力人數含表7.5行政支援人力統計表所指之職員、研究人員、技術人員、助教、駐衛警(90.91.92學年度未有流動)、技工、工友、司機,不包括其他人員(聘僱人員、外包清潔人員及保全人員)。

D、約聘人員管理制度

a、組成情形

為有效管理本校各單位由管理費或其他非專題計畫經費支應之聘僱人員其進用及續聘等相關事項,特設置「國立成功大學聘僱人員管理委員會」,本委員會設置委員七人,除研究發展處研發長、主任秘書、人事室主任及會計主任為當然委員外,其餘委員由校長聘兼之。本委員會由主任秘書擔任主任委員;研究發展處建教合作組組長為執行秘書,協助辦理相關事務。

b、運作情形:

(a)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1. 有關聘僱人員之進用審核事項。

2. 有關聘僱人員之續聘審核事項。

3. 其他有關聘僱人員管理之相關事項。

(b)本委員會每半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以審核聘僱人員之進用與續聘等事宜,開會時應有過半數委員出席,其決議事項應有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得通過。會議主席由主任委員擔任之,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委員中互推一人代理之。

(c)為使各單位在進用聘僱人員時能符合公開公平原則,另訂「國立成功大學聘僱人員進用注意事項」,明訂各單位進用聘僱人員應辦理之行政程序、甄選委員會之組成、面試及業務測驗成績之計算原則等,使本校在聘僱人員管理符合公開公平及適才適用之原則,建立約聘人員管理制度。

(12)學校對行政人員之訓練、考核、獎懲、管控的措施與執行

茲分就訓練、考核、獎懲等方面分述之。

A、訓練

本校每學年分別依各年度行政人員在職訓練實施計畫辦理職員各項訓練,以吸收新知能,改變服務觀念及態度,提昇服務品質,增進行政效能。本校90至92學年度辦理各項訓練(如業務研習、電腦訓練班、外語培訓、專題演講等)統計如表7.8、表7.9及表7.10所示。

7.8國立成功大學最近三學年度辦理行政業務研習及電腦訓練統計表

學年度

訓練班別

期程

參加人數

90

經費核銷事宜

90.11.07

170

員工上網操作申請休假補助費說明會

90.09.28

110

員工網路簽到、彈性上班說明會

90.03.14

138

職員上下班實施路簽到、彈性上班說明會

91.03.14

230

第七期電腦培訓班五班

90.09.20-90.12.20

177

91

休假補助費改發國民旅遊卡說明會

91.12.12

220

92

推動行政電腦化講習會三場

92.09.12-22

277

推廣九十二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用網路申報說明會

93.05.14.

62

經費核銷研習會

93.06.15

140

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研習訓練班四場

93.06.25-93.07.20

175

表7.9 國立成功大學最近三學年度辦理行政人員外語培訓統計表

學年度

訓練班別

期程

參加人數

90

英語會話一級班/二級班

初級英文寫作班

91.07.15-91.08.23

79

91

英語會話一級班

92.02.24-92.04.16

34

英語會話一級班/二級班

92.07.15-92.08.22

78

92

英語會話二級班
英語正音班

93.07.12-93.08.20

55

表7.10 國立成功大學最近三學年度辦理行政人員專題演講統計表

學年度

訓練班別

期程

參加人數

90

知識經濟與服務理念研習/服務型政府之知識管理

90.11.28

350

知識經濟與服務理念研習/知識經濟與服務型政府

90.12.03

350

知識經濟與服務理念研習/網路應用與終身學習

90.12.07

330

知識經濟與服務理念研習/知識經濟新興產業與技術展望

90.12.06

340

心臟病及高血壓的預防和診治

91.06.06

402

91

E流學校與e流學生-從電子化政府的經驗談校務行政管理新典範

92.04.10

450

行政中立的理論與實務二場

92.10.21-28

643

92

行政中立的理論與實務

93.04.21

90

B、考核

a、本校於每年四、八月請各級主管應確實依平時考核要點規定考核評鑑屬員之平時成績,並將其優劣事蹟記錄於平時考核紀錄表內,如有待改進或不良者,須即時提醒受考人改進,每半年密陳校長核閱一次,並以平時考核做為年終考績之重要依據,使考績結果更臻客觀、公正。

b、本校職員考績向係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法令規定,於每年十二月份辦理,近三年來考列甲等人數之比率均符合規定,佔受考人數百分之七十五以 下,尚不致有過於寬鬆現象,且對同仁工作表現之激勵作用具成效。本校最近三年辦理考績人數及考列甲等比率如表7.11。

表7.11 國立成功大學最近三年辦理考績人數及考列甲等比率統計表

考核類別

年度別

受考人數

考列甲等人數

考列乙等人數

考列丙等人數

考列甲等百分比率

備 註

未銓敘職員考績

90學年度

116

86

30

0

74.14%

 

91學年度

104

78

26

0

75.00%

 

92年度

100

76

24

0

76.00%

與已銓敘職員考績合併計算比率75.00%

已銓敘職員考績

90年度

222

166

55

1

74.77%

 

91年度

224

166

58

0

74.11%

 

92年度

227

169

58

0

74.45%

與未銓敘職員考績合併計算比率75.00%

C、獎懲:

為使員工之獎勵達到客觀公正之目標,並發揮獎優懲劣之效果,本校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行政院及所屬各級行政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辦法」,訂定「本校教職員工獎勵原則」,明定敘獎應具之事蹟條件、獎度及辦理程序等,以作為審核獎度之標準。職員之獎懲案件須提職員考績委員會審議。本校90、91、92學年度職員獎懲案件統計如表7.12。

表7.12 國立成功大學最近三學年度行政人員獎懲案件統計表

類別學年度

嘉獎一次

嘉獎二次

記功一次

記功二次

記大功一次

感謝狀

申誡一次

記過一次

90

35

24

2

2

0

18

0

0

91

44

34

8

2

1

10

1

1

92

44

8

5

0

1

22

0

0

合計

123

66

15

4

2

50

1

1

(13)提高行政績效之各項措施(含行政人員素質之提升)

本校透過下列諸項具體作法,提昇行政人員素質,並增進行政效率。

A、拔擢賢能以提振士氣

本校職員之陞遷依「本校職員進用及陞遷甄審要點」規定,各單位職員職務出缺均以公開方式徵求校內符合資格人選,依「本校職員陞任(遷調)評分標準表」之考試學歷、年資、考績、獎懲、職務歷練、訓練進修、研究發展、團隊精神、工作績效、發展潛能、領導能力、校長考評等核計分數後,提經甄審會審議擇優陞遷,打破建制,使職員能依其工作績效與貢獻陞遷,對拔擢賢能,提振工作士氣確有助益。本校90、91、92學年度職員陞遷人數統計表如表7.13。

表7.13國立成功大學最近三學年職員陞遷人數統計表

  \ 職稱
學年度\

行政人員

技術人員

合計

組員

專員

秘書

組長

技佐

技士

技正

技術師

90

91

92

2

3

3

2

2

2

5

2

1

2

4

1

1

1

5

1

1

2

5

18

16

B、暢通陞遷管道

本校於九十二學年度依「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及配合實際業務需要及各單位員額實況,訂定各單位職員職稱官等職等員額調整配置原則,如書記、辦事員、專員、輔導員、編審、秘書、專門委員、技佐、技士、技正等均訂定設置比例及標準,使職員官職等員額配置更臻公平、合理化。調整配置後秘書由現有12名調整為16名,專門委員由2名調整為3名,專員由17名調整為30名,組員由140名調整為102名,辦事員由5名調整為19名,書記由0名調整為6名,技正由13名調整為24名,技士由142名調整為105名,技佐由16名調整為42名,除符合上開準則規定外,對暢通職員陞遷管道,鼓舞職員工作士氣,行政運作之穩定性,甚具成效。

C、選拔績優員工

為激勵員工士氣,提昇行政效能,本校訂頒「本校績優職工選拔表揚辦法」乙種,每年遴選績優職工至少三人,各頒給價值五萬元之獎牌予以獎勵並公開表揚。

D、鼓勵行政人員進修

本校為因應業務需要及培育人才,依據「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及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訂定「本校選送職員赴國內大專校院進修要點」,以鼓勵行政人員進修。薦送進修者視經費情況予以補助。本校90、91、92學年度職員進修人數統計如表7.14。

表7.14 國立成功大學最近三學年度行政人員進修人數統計表

   \進修類別
學年度 \

薦送修讀學位

薦送選修學分

經同意自行修讀研究所

人數

90

6

3

5

14

91

5

1

3

9

92

5

0

2

7

E、國際品質認證

本校除重視學術研究及教學品質外,更積極推動校務經營管理與行政品質提昇,早從民國八十七年管理階層便開始主導學校行政系統邁入國際品質認證系統規劃,期間歷經三任校長倡導(翁政義校長、翁鴻山代理校長、高強校長)及全體行政人員共同努力下,建立約300多件之作業標準,明確規定各業務之處理過程、基準等,進而在2001年正式取得國際品質「ISO9001:1994」服務認證證書。

學校行政系統在取得九十年度之「ISO9002:1994國際認證書」之後,更本著精益求精的精神,著手配合ISO升級改版,除繼續接受健峰管理顧問公司進行新條文輔導外,並依據已建立之標準化文件,重新檢視各業務處理流程,釐清各部門間相互關聯後,最後在各單位協調、整合之下,提出「學生學業服務流程」,最後在2003年順利通過「ISO9001:2000」國際品質服務證證書。

目前全校計有十一個行政單位參與該計畫,包括秘書室、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研發處、研究總中心、人事室、會計室、圖書館、計網中心、校友中心。預計未來將再增加「教師服務流程」規劃,陸續將品質服務系統觀念導入各項業務,使行政管理上更加流暢與合理,並全面提升行政服務效能。

每年排定之內部品質稽核計畫,主要在確保行政服務品質系統是否有效執行且符合制度,並對稽核所發現之缺失,採取矯正措施及跟催、改善。迄今己實施五次,約有五十位同仁經由教育訓練取得合格稽核員證書,務實查核系統之執行成效。

每年舉行一次管理審查會議(視實際狀況增加之),由管理代表(主任秘書代表)召集十一個行政單位一級主管參加,會議中由各級主管針對審查事項向校長做詳細報告,並考量學校整體發展需求提出服務品質改善方案。

F、行政業務研究發展計畫

為追求行政業務之持續改進,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研究發展實施辦法之規定,特訂本校「行政業務研究發展實施辦法」。本校各單位或各級行政人員均得依本身工作崗位之相關行政業務提出研究改進計畫。每一研究計畫案期限最長為一年,詳如表7.15所示:

表7.15 最近三個學年度行政業務研究改進計畫件數及補助金額表

年 度

90

91

92

件 數

3

4

5

補助金額(元)

254,000

234,640

430,000

其中本校研發處建教組之「國科會計畫管理系統之功能更新」計畫乙案,於九十二年榮獲行政院經建會「法制再造---國家級獎章」銀斧獎,為本項有史以來唯一獲獎之大專團隊。

(14)組織規程等校內重要章則訂(修)定情形

大學法自民國八十三年一月五日修正公布,對於推動學術自由之保障、校園民主機制之建立及大學自治之落實等具有重大意義;本校當初為因應未來高等教育發展之需求,及建立大學行政運作之規範,特由馬哲儒校長指定行政主管及資深教授成立研修小組,負責草擬本校「組織規程」,作為校務推動之依據。

研修小組有鑒於各項法規制度之建立,攸關校務發展之重要性,除依據大學法提出重要架構外,更廣泛參酌國內外著名大學相關典章制度進行研究分析,由工作小組先提出初步的草案,再函寄講師以上同仁及行政單位提供書面意見,再將回函意見彙總後提供工作小組再進一步研商討論。期間並召開多次座談會邀集教職員工生進行意見溝通,並聽取建言作為修正之參考。最後,再分次提送校務會議逐條審議,歷經兩任校長,到八十四年元月十八日八十三學年度第五次校務會議,始將所有條文全部討論通過,並陳報教育部核定。

目前本校組織規程全文共五十一條,條文之修訂,須經校務會議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報陳教育部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15)行政人員與教師、學生溝通之服務態度與服務品質(可提供學生及教師意見反應調查結果及分析)

茲分成行政人員與學生、導師之溝通分述之。

A、學務長與所有學生自治組織代表之座談會:

a、自九十一年五月起每學期每月召開一次,討論有關校園美化工作之推動、網路成癮之導正、學生國際交流之推展、學生宿舍收費問題、宿舍整潔比賽等多項議題,提供學生與學務處溝通管道,藉以宣導行政措施,並了解學生之需求與民意反應。

b、校長與學生座談

(a)每學期分校區實施兩場次,以書面邀請院長、系主任、系學會會長、班代表,並鼓勵同學參加;下學期更增加大四座談一場次,參加同學為應屆畢業生;為吸引同學參與,主題規劃均以同學切身問題為主。

(b)經統計92學年度學生意見反應之問題以選課問題、通識課程、住宿問題、場地借用居多,經轉請業務單位答覆及處理,結果並公告於網路上,讓同學了解問題之處理結果。實施至今學生反應情形良好,仍持續辦理中。

c、透過導師與學生之談話,反應對行政人員之意見,並立即回覆:

(a)實施日期:每學期有四次導師談話時間,並列入全校年度行事曆中。

(b)辦理方式:導談後即彙整導師提交之談話紀錄表,將意見轉送各問題權責單位回覆處理後陳送校長核閱,再以email傳送給全校各導師及提案班級。

(c)統計結果:九十二學年度學生意見共計219件,經統計分析結果,其中有關總務處之建議事項最多,約佔40%,而其中大部分為校內工程之修繕、校內道路整修、交通號誌的顯示、校內清潔等問題。學務處之建議事項次之,約佔30%,其中大部分為住宿品質的提昇、住宿設備的維修、住宿環境的安全與整潔的維護等。教務處的建議事項最少,約佔8%,其中大部分為選課系統問題及通識課程太少及太難選等問題。

(d)實施成效:校方對同學的建議均相當重視,並認真的處理與解決;因此,同學都儘量利用導師談話的管道對學校提出建言,並得到相當滿意的答覆;因此,導師談話學生的意見不但有助於行政品質的提昇,也能滿足學生的需求,增進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溝通管道。

d、召開各項宿舍興革會議

(a)宿舍品質監督:設有「學生住宿服務暨輔導委員會」、「宿舍改革小組」及「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等功能性組織,以督導並監督各項宿舍工作之推行成效。

(b)實施成果:

1. 成立「學生住宿服務暨輔導委員會」: 92學年度已召開二次會議,通過調整宿舍輔導編組、宿舍輔導員設置要點、宿舍收費公式與93年宿舍收費調整等。

2. 「宿舍改革小組」會議:定期每月召開乙次,追蹤上次會議決議之執行情形,並策劃推動新方案之實施,92學年度已召開八次會議,計完成宿舍分配方式、 保證金制度、簡化收扣款作業、宿舍作業流程與各宿舍經費專款專用建議、 宿舍滿意度調查、宿舍門禁及整修工程等。

3. 召開「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會議。

(c)結果分析:

1. 經由各項會議不斷的研究討論及定期有效執行,完成諸多改革措施,達成同學住宿之軟硬體設施改善及服務品質提昇。

2. 經由公聽會及不斷的溝通宣導,完成各項宿舍改革工作,並提供同學最好的服務。

(d)宿舍改革未來努力方向:

1. 研擬學生宿舍BOT,以提高住宿供給率。

2. 儘速研擬通過「學生宿舍輔導員」遴聘,藉專業與專職之輔導人員素質,充實輔導人力,加強服務教育內容,以達增強職能與服務熱忱,提升宿舍文化與品質。

3. 開設宿舍服務學習課程,逐次改變宿舍文化。

4. 加強宣導宿舍專款專用及使用者付費觀念,培養學生愛惜公物及節約習慣,進而順利推動宿舍自治之成人生活教育。

B、行政人員與導師之溝通管道

召開導師知能研討會與導師工作會報

a、運作情形:

為加強導師輔導知能,提昇導師輔導成效,改善導師制度;除每學期舉辦導師輔導工作研討會,研擬改進方案,每次研討會並邀請專家做專題演講。

b、實施成效:

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邀請台灣大學心理學系陳淑惠教授以「網路成癮面面觀」為題做專題演講,參加導師約160人;第二學期(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邀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精神科柯志鴻醫師以「網路成癮輔導實務篇」為題做專題演講,參加導師145人。每次導師研討會結束,主辦單位都會請參加導師填寫活動回饋表;依據九十二學年度活動回饋表之統計,導師對導師輔導工作研討會的滿意度高達93.5%。

c、BBS、學生意見反映及Email

學務處各組室均於計網中心之bbs站設有學生意見反應版,舉凡學生對於行政措施興革有建議與意見反應,均可由業務承辦人逕行回覆。另本校首頁WWW版亦設有學生反應意見區,一旦學生有意見反應,系統即會將問題email至學務處em50300@email.ncku.edu.tw信箱,即由學務處統籌處理學生問題或轉請承辦來文問題業務單位回覆,如問題較單純者,即以電話先詢問承辦人處理原則後,即行回覆學生,副本抄送承辦人。

d、實施年度學務工作績效調查

學務處為了解行政人員與學生溝通之服務態度與服務品質,自91年度起即實施學務工作績效調查,其調查結果如下:

經初步資料整理統計92年對各項學務工作的業務項目之整體的認知度、使用率、及滿意度分別為57.22%、42.58%、76.73%。並以t-test進一步進行比較,發現92年相較於91年度之整體的認知度(t=16.016,p=.000)、使用率(t=5.206,p=.000)、及滿意度(t=2.040,p=.041)均達顯著差異。亦即92年度之整體的認知度、使用率、及滿意度均有顯著提昇。

(16)學校與院或其他教學行政單位之溝通聯繫情形

A、召開學生事務會議

a、運作情形:為了解學務工作之推動對其他行政單位主管、各學院系所主管、導師、學生間之情形,每學期定期舉辦一次學務會議,透過會議之溝通可讓學務處應興、應革事項更為具體落實,並可將單位主管對該處之建議事項與意見作為未來業務精進之參考。

b、推動成效:92學年各學期會議提案與決議情形如表7.16所示:

表7.16 九十二學年度學生事務會議運作情形統計表

學年度

會議日期

委 員出席率

提案及決議情形

92(上)

92.12.19

79/94

四案皆決議通過

92(下)

93.05.14

66/95

七案皆決議通過

B、在本校人事室網頁設置主任信箱,讓同仁透過電子郵件,對人事室提供建議改進意見,另於學校同仁重要出入處設置意見箱,反映意見之良窳及處理時效,均派專人考管,定期列表統計簽報主任,作為各承辦人考績之參據。九十二學年度由同仁反映之案件 計有5件,均予即時處理及回覆。

C、會計室之網路佈告欄

會計室網站佈告欄上張貼有建教合作(國科會)計畫 Q&A,解決各單位執行計畫時碰到之經費核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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