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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印教科書~罰不罰?小心誤觸法網,同學不可不慎!!

                                     影印教科書~罰不罰小心誤觸法網,同學不可不慎!!

同學對於教科書的影印,大概都有幾個不太瞭解的疑問,例如學生可否影印教科書在學校上課使用?影印教科書會不會觸犯著作權法?如果可以影印,可不可以印全部?不能印全部的話,可以印多少? 對於教科書的影印,著作權法制訂了一些合理使用的規定,依照以下這些規定影印教科書,不會發生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 學生影印教科書合理使用的界限

1.依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學校和老師都可以在合理範圍內,影印書籍作為上課的教材。所謂的合理範圍當然要跟老師講課的內容有關係,就國際實務上客觀的標準來說,通常指影印一本書的一部分,如果影印全部的話,很難被認可為合理範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2.依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學生可以要求學校圖書館影印教科書裡面的一部分,另外也可以印期刊裡的單篇著作,每人以一份為限。

3.依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學生可以用圖書館的影印機或自己家裡的影印機,影印教科書的一部分來使用,現在許多圖書館都採用投幣式影印機或出售影印卡,方便學生使用影印機,這種情況下,學生就可以自己印。

4. 依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如果學生需要利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教科書,而所用的部分,佔教科書整體的比例不大,對市場影響有限,客觀上可以認為是合理範圍的話,甚至也可以利用影印店或便利商店的影印機,來影印教科書的一部分,拿來上課,學生、影印業者都不會有侵權的問題。

5. 至於到底印多少才算是合理範圍,很難一概而論,必須依照具體個案的情況來做判斷。但是可以確定的說,如果影印整本教科書,是超過合理使用範圍的,一定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 非法影印教科書的法律責任

1. 影印是重製的方法之一,未經授權影印教科書,又不符合合理使用的規定時,就是非法重製他人著作的侵權行為。

2. 非法影印教科書時,學生如果交由影印店代為影印,由於影印店是以影印為業的營利單位,不管影印多少份,金額是多少,只要權利人提出告訴,都必須負擔民、刑事責任。

3. 如果學生自己從事非法影印教科書的行為,要負民事責任,如果權利人進行告訴,也有刑事責任。對於學生非法影印的行為,提供影印機的圖書館或自助影印店如果知情的話,有可能成為侵害重製權的共犯或幫助犯,在這種情形下,當然也免不掉要負民、刑事責任。

適逢開學季節,提醒同學務必使用正版教科書,切勿非法影印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之著作權,誤觸法網。

依據著作權法第91條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參考資料:經濟部智慧財產局www.tipo.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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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單位: 軍訓室
更新日期: 10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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