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指標
(1) 校園安全工作維護
A、 校安中心之設立
a、 依教育部九十二年十月二十日台軍字第○九二○一四六九五八號令頒布〈構建校園災害管理機制實施要點〉訂定校園災害管理實施計畫,設立「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簡稱「校安中心」),做為災害事件處理平台,並組成「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應變小組」(簡稱「校安應變小組」),以適時決定精簡而有效的校園災害事件處理原則,研擬適當方案及必要之措施。校安中心地點設於光復校區軍訓大樓(軍訓教官值勤室)。
b、 校安應變小組成員(與校園事件處理小組相結合),由主任秘書任召集人;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軍訓室主任、人事室主任、法律顧問、新聞中心主任及相關事件人員納入編組;召集人可視事件需要召集成員開會討論應變對策。
c、 校安中心的運作(a) 值勤:以軍訓室值勤教官兼任之,除確保二十四小時通報網絡暢通無阻外,並隨時協處校園安全暨災害事件之防救工作。
(b) 通報流程:各單位如遇校園精神疾病及自我傷害個案事件、檢警調單位索取資料或進入校園搜索及校園安全暨災害事件發生時,應分別依據國立成功大學校園精神疾病及自我傷害個案處置之作業流程(附件5.1)、檢警調單位索取資料或進入校園搜索之處理原則與流程(附件5.1)及國立成功大學校園事件通報系統暨處理流程(附件5.1)向校安中心通報;校安中心再依據通報內容及處理流程,向相關單位及教育部通報及處理。
B、 經費編列
92學年度第二學期編列3萬元經費增購辦公室硬體設備、行政費用支出及雜項費用等。
C、 功能
校安中心掌控全校人、事、時、地、物等重大事件之通報及處理,藉由校安中心的運作,可以落實各項事件通報系統,並立即採取迅速有效的處理,可將災害降至最低,確保全校師生的安全。
D、 具體作法
a、 校安中心設有校內外直撥專線(06)2381187以及校內分機50700、55555等共三支24小時通報專線,能迅速有效接獲任何緊急通報及尋求校內其他單位協助。
b、 校安中心與軍訓教官值勤室結合,每日有3位值勤教官24小時處理校內外各項緊急事件,並即時通知家長及導師。
c、 承辦人每月將校安中心值勤紀錄案件處理情形彙整陳校長核閱,對尚未結束之個案每月追蹤列管至處理結束為止。遇重大校安事件或執行缺失於每月校主管會報由學務處提出檢討與改進方案討論。
d、 統計本校92學年度總計處理之學生意外事件統計175件210人,其中以車禍事件居多。
(2) 學生心理健康之三級預防
本校心理健康預防係採用三級預防的概念。
A、 一級預防—學生心理健康之促進
每學期兩次,利用導師課時間舉辦心理健康講座,演講有關壓力管理、情緒管理、生涯規劃、人際關係…等主題;此外,也會不定期舉辦相關主題演講;每週並舉辦心靈健康相關主題的電影欣賞討論會。92學年度共舉辦7場心理健康講座,20場電影欣賞。
B、 二級預防—早期心理問題之篩選與輔導
a、 全面性高危險群篩選
b、 每年針對大一新生進行全面的身心健康行為調查,定期篩檢憂鬱與自殺高危險群;除了提供了解本校學生憂鬱與自殺的盛行率,針對每一位參與施測的同學,我們會給予施測結果回饋與建議,以協助其了解自己的身心狀況,並提供相關可求助的資源。92學年度共施測2832人,在憂鬱與自殺傾向方面,有輕度憂鬱傾向的比例為34.4%,有重度憂鬱傾向的比例為8.4%,而曾經出現過自殺意念的比例為16.9%;在網路使用方面,成大學生每週平均花在網路使用的時間為23.83小時,每週上網的時間為3.38(小時/次);在藥物使用方面,使用過非法藥物的比例為0.9%(23人)。
c、 強化各系導師功能(a) 透過全校導師,利用憂鬱篩檢量表來協助憂鬱與自殺意念高危險群的篩檢,若發現有高危險群,請導師主動轉介。
(b) 為建立導生學業成績的預警制度與課業輔導,於導生學期成績不及格達三分之一以上時,除導師實施個別輔導外,並結合學務處學生輔導組、課外活動指導組、僑生輔導組、家長或有關人員施予適切輔導。
(c) 每學期舉辦導師知能研習,針對憂鬱與自殺防治、網路成癮…等主題,加強導師輔導知能。並針對校內人員,不定期舉辦學生憂鬱與自殺防治的相關人員講習。d、 同儕輔導
推動校園小張老師培訓,依照心理衛生三級預防的概念設計段培訓課程,讓參予培訓的同學不僅學習壓力管理、情緒管理、自殺防治、認識精神疾病、助人技巧…等,還有自我探索與自我成長團體,及助人技巧與同理心的訓練。結訓之後,小張老師會在BBS固定值班,回答版上同學所提出的困擾與問題,給予關懷、支持及同理,並提供適當的資源,或進一步轉介至輔導中心;同時會由輔導中心的心理師與實習心理師定期督導。92學年度第一階段共招募到90名成員,完成一階受訓者74位,完成二階受訓者60名,完成三階受訓者46名。
C、 三級預防—危機處理與學生心理問題之輔導
a、 危機處理
(a) 針對已出現嚴重自殺意念、自殺企圖者或精神病同學
1. 建立精神疾病及自我傷害個案處置之作業流程,如附件5.1。
2. 由學輔組偕同軍訓室,立刻介入進行危機處理與心理諮商,並追蹤至少半年以上,定期評估其自殺意念與企圖。(b) 針對憂鬱傾向高的同學
1. 定期心理諮商與晤談,並隨時評估其情緒狀態;透過晤談,讓同學對於情緒有比較好的因應與調適。
2. 若評估憂鬱程度嚴重者,協助轉介至精神科治療,藥物與心理治療雙管齊下。
3. 協同系上老師、同學或是該系的校園小張老師,一起給予關心與支持,避免其復發。(c) 對於自殺已完成者
1. 對於週遭的同學,進行學生之個別及團體之情緒輔導。
2. 針對家長,協助辦理後事,並給予適度的情緒支持。
3. 針對導師也列入加強輔導對象,尤其針對導師提供輔導觀念及知能。
4. 針對整個校園,以公開信的方式澄清自殺的迷思,並再提供正確的自殺防治觀念,以及面對困境可以求助的資源。
b、 提供個別、團體心理諮商與輔導
(a) 個別心理諮商:總計—189人次(面談177次;網路諮商12人次)
a 依年級分:一年級-27人次;二年級-30人次;三年級-32人次;四年級-46人次;研究所-54人次。
b 依性別分:男生-123人次;女生-66人次。
c 依問題類別分:學業困擾-35人次;情感困擾-24人次;情緒困擾-43人次;家庭關係-11人次;人際關係-35人次;師生關係-2人次;人生問題-6人次;身體憂慮(含障礙生輔導)-29人次;經濟問題-2人次;其他-7人次;轉介成醫-6人次。(b) 團體輔導:2336人次。
(c) 針對憂鬱、自殺及網路成癮高危險群開辦情緒管理、網路使用控制團體:開辦「情緒管理」團體3個,「做自己主人」團體2個,共5個團體。「情緒管理」團體約180人次,「做自己主人」團體約100人次。
(3) 少數團體(外籍生及障礙生)之輔導成效
A、 外籍生輔導與成效
a、 在學合法長期居留證件辦理
(a) 實施:報到時檢視各生護照,並主動告知註冊後即受理應辦長期居留證。
(b) 成效:以護照短期簽證入學學生已於每年完成改辦居留簽證。b、 在學期間醫療保險辦理
(a) 實施:依註冊人數主動辦理加保。
(b) 成效:需辦理加入健保學生已依規定辦理。
B、 障礙生輔導與成效
a、 聘用工讀生協助身心障礙生於課業或生活上之不便,如接送、陪伴、影印、教具準備等。
b、視個別需求,請任課老師給予個別的課業加強,目前有聽障生英語加強班、微積分加強班,共有6位障礙生接受個別各業輔導。
c、 協調身心障礙生與任課老師及系上之訊息傳達或溝通。
d、舉辦家長座談,了解家長的心聲,增進其親子間之溝通,或提供必要之協助。
e、 提供個別心理輔導,了解其生活適應狀況。
f、 舉辦自強活動,增進戶外休閒。
g、 資源教室提供軟硬體設備供身心障礙生使用。
h、 與總務處營繕組一同檢視校園無障礙設施,總務處將依優先順序,編列預算逐年改善,而以圖書館大門整修為第一優先。
i、 舉辦「名人講座」,邀請傑出身心障礙人士蒞校演講,以激勵學生學習士氣。
(a) 3月15日(一)早上11:10於機械系館俊銘講堂,邀請台北市立療養院精神科盲醫師蘇建銘先生,講題為「在逆境中成長」。
(b) 3月29日(一)早上11:10於電機系館繁城講堂,邀請口足畫家謝坤山先生,講題為「走過生命中的轉彎處—重”心”開始」。
(4) 訓輔工作之運作與效率之提昇
A、 訓輔行政組織運作情形
a、 定期召開全校性學生事務會議
(a) 運作情形:為了解學務工作之推動對其他行政單位主管、各學院系所主管、導師、學生間之情形,每學期定期舉辦一次學務會議,透過會議之溝通可讓學務處應興、應革事項更為具體落實,並可將單位主管對本處之建議事項與意見作為未來業務精進之參考。
(b) 推動成效:92學年各學期會議提案與決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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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度 |
會議日期 |
委員出席率 |
提案及決議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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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上) |
92.12.19 |
79/94 |
四案皆決議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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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下) |
93.05.14 |
66/95 |
七案皆決議通過 |
b、 定期召開學務處內主管會議
(a) 每月按時召開學務主管會議:九十二學年度共計召開9次。本會議由各組室主管報告前一月工作執行情況與本月份之工作重點,以了解工作進度,檢討成效,並預為規劃工作目標與重點;如有重議案需提學務會議、行政會議、校務會議者,可先透過此會議做初步討論,再提校級會議,藉此提昇行政品質。
(b) 各組室每月一次組內會議,並將會議紀錄送請學務長陳核。對於各組室在業務推動困難之處或組室內同仁之意見,亦能透過該會議了解同仁之需要。如需獲得全處之共識與配合者,可經由組長出席每月一次之學務主管會議中反應問題,以強化各組室內同仁間之溝通與共識。加強各組室內同仁間之溝通與共識。
c、 發行學生事務簡訊及學務活動快訊
(a) 學生事務簡訊自89年3月創刊,目前已發行至第四十九期(93年12月止)。由本處各組室提供近期有關教育、案例分析、活動預告等相關資訊刊載,以增進校內各單位、師生對學務工作之了解與參與,並實施預防性教育宣導。
(b) 自九十二年十月起,於每月十五及三十日,透過本處知識管理系統匯集成「學務活動快訊」,以E-mail方式傳送給導師、全校學生及各系所辦公室,以宣導各項學務相關訊息。
B、 訓輔行政效率之提昇
a、 提升行政工作品質
(a) 學務法規資料庫之建立:為提昇網頁資料更新及管理的效率,93年度6月起在本處知識管理系統新增一「學務法規資料庫」管理系統,開發完成後,各組室業務承辦人可透過知識管理系統隨時更新業務規章資料,並與網頁結合,以提供師生即時線上查詢各項法規服務。
(b) 學生事務工作自我評鑑的實施:為了落實訓輔工作,發揮教育功能,進而提昇教育品質,本處自八十六學年度起即每隔二年實施內部評鑑工作,並根據本校內部評鑑實行辦法第四條訂定學務處內部評鑑實行辦法,做為推動自我評鑑工作之法源依據。
(c)「學務工作績效評估與研發計畫」之調查:本處92年度學務績效評估調查結果,經統計整體的認知度為48.56%(91年度為37%)、效能度27.95%(91年度為22.45%)、與滿意度79.88%(91年度為77.79%),將提供做為ISO指標評估與訂定93年度工作目標之參考。
b、 推行行政電腦化
參加教育部訓委會舉辦之「九十二學年度大專院校學生事務(訓導)工作網站建置競賽」,榮獲貳等獎,獎金伍萬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