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補助
A、 規劃
a、 編列就學貸款利率信保經費三年共三佰萬,可充分支援業務需要。
b、 每年辦理就貸前兩週(六月中旬、次年元月中旬),透過學校網頁、公告欄、各系(所)、班級和宿舍公佈欄、個人e-mail、BBS及印製流程表與校園張掛紅布條等諸多管道公告辦理時間、注意事項及應準備物品,資訊相當充足。
c、 本校邀請銀行合辦「愛與關懷-就學貸款問與答」,92年辦理ㄧ場說明會,每位參與學生均需填寫就學貸款問與答,讓同學明瞭權益與義務。
d、 由於每年均有部份同學未依規定時限辦理,為使同學如期辦理,已協調出納組, 93學年度第一學期就學貸款之時間,延後至93年8月與出納組繳費時間同時辦理,學生如無法籌款繳納學費需辦理貸款,可直接至生輔組網站登記並列印就學貸款申請審核表(內含可貸款金額)直接至台灣銀行辦理對保,返校後將對保單繳回承辦單位即可,可節省同學及承辦人時間與人力。
B、 執行成效
92學年度第一學期2343人申請,合格2222人,申貸金額約7081萬元;第二學期2252人申請,合格1987人,申貸金額約6256萬元。由台灣銀行撥款至本校銀行帳戶後,依行政程序簽會會計室、出納組辦理,並將書籍費及校外住宿費兩項撥至學生帳戶。
C、 檢討與改進
a、 檢討:由於每學年申貸人均不斷增加,實幫助不少家境清寒及真正需要的同學,部份同學未依規定時限及程序辦理,造成困擾與不便。
b、 未來改進措施
(a) 為使同學如期辦理,已協調出納組,將原六月份辦理93學年度第一學期就學貸款之時間,延後至8月與出納組繳費時間同時辦理,學生如無法籌款繳納學費需辦理貸款,可直接至生輔組網站登記並列印就學貸款申請審核表(內含可貸款金額)直接至台灣銀行辦理對保,返校後將對保單繳回承辦單位即可,可節省同學及承辦人時間與人力。
(b) 除行政措施簡化如(a)外,申辦人數逐年倍增,目前此業務為兼辦,尚需同時辦兵役業務難兼顧,建議增加專責人力,以提高效率,維護學生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