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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住宿輔導

為強化宿舍管理與輔導之強化,均訂有明確之督導單位、執行單位及定期召開相關會議促成各項任務之推行。

A、 督導單位

a、92學年起以『學生住宿服務暨輔導委員會』為政策指導,副校長擔任召集人,生輔組負責行政事項。

b、學務處成立宿改小組,副學務長為召集人每月召開會議,研擬宿舍相關 議題及追蹤執行成效。

B、 執行單位

a、成立「學生住宿改革」專責小組,副學務長擔任召集人,以專責單位及專人負責利於各項改革措施之一貫性與住宿改革之持續性經營;並可漸進性引導與促進學生自治之建全與效益。

b、依據學生宿舍管理規則及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組織章程,輔導住宿生成立「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設有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並將所有委員分工成立「床位分配」「福利」「法規」「工程」「紀律」等5個小組,每月召開會議,提出工作報告及議題討論,生輔組長及相關人員列席,輔導並推動學生宿舍自治。

C、 定期召開相關會議促成任務之推行

a、「學生住宿服務暨輔導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乙次,92學年度已召開二次會議,通過調整宿舍輔導編組、宿舍輔導員設置要點輔導員及宿舍收費公式與93年宿舍收費調整等。

b、「學生住宿改革」會議定期每月召開乙次,追蹤上次會議決議之執行情形,並策劃推動新方案之實施,目前已召開八次會議,計完成宿舍分配方式、保證金制度、簡化收扣款作業、宿舍作業流程與各宿舍經費專款專用建議、宿舍滿意度調查、宿舍門禁工程等。

c、「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依章程每學期召開全體委員會議兩次,目前委員會為積極推動宿舍之各項改革活動,每月均召開會議討論相關議題,近期正研修宿舍自治會組織章程。

d、舍長會議每月由生輔組長,依據議題召集所有或相關舍長討論。

e、生輔組長每月召開「管理員會議」,學務長每學期主持一次,聽取管理員意見與建議,提高工作績效。

f、「宿舍工作研習會」依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組織章程,每學年暑假至期初擇適當時機對所有宿舍相關工作人員辦理一至二日之講習活動,含領導、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職責等相關內容。

g、各會議之定期有效執行,完成諸多改革措施,達成改善同學住宿之軟硬體設施及環境品質等提昇。

h、因相關行政人力之不足,致部份方案推動之效率遲滯,未能於最佳時間點作完美之配合。

D、 住宿生活公約之訂定與實施:

各宿舍訂定宿舍生活公約,要求住宿同學需簽訂並遵守共同生活規範,學習團體生活。並利用學務簡訊、公告不斷宣導,以落實住宿學生生活輔導及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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