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生活輔導

A、 品格教育

a、 宣導方式

(a) 於每學年度開學之「新生成長研習營」中以演講方式進行品格教育之宣導。

(b) 學生事務簡訊之宣導:自89年3月創刊以來,目前已發行至第四十九期。由學務處各組室提供當期有關品格教育、政令宣導、案例分析、活動預告等相關資訊刊載,以增進校內各單位、師生對學務工作之了解與參與,並實施預防性之教育宣導。

(c) 利用大一軍訓必修課、本校網頁公告欄及email至全校學生個人電子信箱中加強宣導。

b、 學生獎懲要點之實施
依據「國立成功大學學生獎懲要點」,鼓勵各系所及導師,對於平時表 現良好的同學,儘量給予獎勵,以鼓勵表現優秀之學生。

c、 以校園服務替代懲處
本校基於有教無類、誨人不倦之精神,對於觸犯校規之同學特給予改 過向善之機會,並鼓勵其為校園服務,特訂定以校園服務代替懲處實施分則,建立其正確之價值觀與良好行為習慣,以提升及導正學生品格教育。

d、 宿舍住宿生活公約與整潔比賽
各宿舍訂定宿舍生活公約,要求住宿同學需簽訂並遵守共同生活規範,學習團體生活。並為養成同學優良生活習慣,於宿舍辦理宿舍清潔競賽,參加者經評審合於標準者,均給予圖書禮卷及下學年度住宿優先權之獎勵。

B、 生活知能開發

a、 住宿生生活教育

鼓勵並協助宿舍舉辦服務學習課程及宿舍攝影、演講、棋藝等各項藝文活動,開發學生生活知能。

b、 外宿生輔導與住宿安全評估:每學期瞭解外宿學生居住情形,並依所訂定之校外賃居生訪問計畫標準作業流程進行賃居生訪查,執行情形如下:

(a) 每年九月完成各班校外賃居學生住宿地址表,建立校外賃居生基本資料名冊。

(b) 導師指導賃居生填寫「賃居校 外學生自評表」,並對學生宣導校外居住之安全常識。

(c) 每學年將校外賃居生基本資料名冊函其住所所轄之警察,較密集之處所請警方設置巡查箱或加強機動巡查。

(d) 系輔導教官實施實地訪問,以大二學生或學生自評之安全評估為較差或最差者為優先訪問;訪問後應填寫訪問表送承辦教官彙報。

(e) 承辦人依教官實際訪問表,每月彙整統計、呈核以資考查,對賃居校外居住環境安全有顧慮之住址,提供學生、家長參考。

(f) 如有立即或顯著危險者,函送相關單位處理。學期末末依安全狀況加以歸類、分析、統計並陳核,並追蹤。

(g) 未來改進措施:由於大學四年級生連絡不易且填寫自評表意願不高,因此所訪問人數以大二、三為主,對大四學生之校外租屋資料需在研討改進;目前已有58.5%學生知道租屋資訊網站,將再加強宣導,以提供學生租屋各項資訊查詢服務。

C、 執行成效

a、 為樹立優良學風,提高教育品質,培養學生奮發向上之精神,特設立優良書卷獎勵辦法,依班級學業成績前三名簽製獎狀及壹仟元圖書禮卷。因競爭激烈,每年各系所僅約400位同學獲獎,對學生品格教育成效良好,兼具精神及實質上鼓勵的功效,並可達到獎勵學生之目的。

b、 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獎懲,共獎勵256人次,懲處7人次,合計263人次;第二學期,共獎勵489人次,懲處1人次,合計490人次,透過學生獎懲機制能有效提升及導正學生品格教育。

c、 為養成同學優良生活習慣,於宿舍辦理宿舍清潔競賽,評選成績優良者,均給予圖書禮卷及下學年度住宿權之獎勵,目前執行情形良好,仍繼續推動中。

D、 檢討

a、 對於較重大感情或課業問題,宿舍管理員會通知軍訓室轉學輔組老師或導師處理。

b、 宿舍設有舍長、宿委、工讀生等幹部服務住宿同學,如遇一般問題即反映宿舍管理員處理。

c、 理論上進入大學就讀之學生均滿18歲,大多數都已成人,其生活教育在家庭或高中之前學校均已宣導,但實際上卻有很大之認知落差。學生自律性不足無法遵守成人標準,要求享有成人自主生活方式,如何運用各種管道宣教仍有其困難性。

d、 大學生活教育不宜再以未成年人之觀點看待學生,應以成人觀點來教授學生,如何將法律與社會責任結合運用,讓學生明瞭權利與義務之關係,應為各單位須持續進行的工作重點。

瀏覽數:
:::

即時新聞

即時影音新聞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