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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對外部評鑑委員意見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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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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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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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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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1.5 通識教育中心擬「國立成功大學『通識教育課程』規劃架構圖」及相關資料,提案至九十一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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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四項決議,並將第三次決議提主管會報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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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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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2.4 第五四四次主管會報討論「擬請各系開授通識課程」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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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學院院長召集各系主任就院內學生之發展需求,討論各系通識課程之供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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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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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8 第五四六次主管會報討論各院所提通識課程之供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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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將各院系討論結果送校務企劃座談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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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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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5 本校第一四二次校務企劃座談會討論各院通識課程之供需及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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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重點歸納如下:
1. 通識課程應以提供學生知識而非常識之課程為主。
2. 學生至他系修讀一般性選(必)修課程,應可視同修讀通識課程。
3. 請教務處提通識教育委員會通盤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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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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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11 本校通識教育委員會討論本校通識教育課程之整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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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結果決議在通識課程供需之過渡時期,適度放寬對通識學分之定義,但不得違反通識教育之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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