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訂定「國立成功大學通識教育評鑑實行要點」(如附件6.11)-每兩年進行一次,藉由此要點建立完善之通識教育內部評鑑制度。
(2)訂定「通識課程成績考核注意要點」(如附件6.12)-提供通識任課教師教學評量之參考,避免落入營養學分之虞!
(3)訂定「國立成功大學教學意見反應調查實施辦法」(如附件6.13)-每學期實施教學反應調查,可瞭解學生對老師之評價及學生之學習效果。
(4)訂定「分類通識課程自我評鑑指標」(如附件6.14)-自我評鑑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