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收費標準
國立成功大學 106 學年度學士班學雜費收費標準表
學院 \ 學費別 |
文學院 社會科學院 |
理學院 生物科學與科技學院 |
工學院 電機資訊學院 規劃與設計學院 |
管理學院 |
醫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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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醫學系以外 |
醫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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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 |
17,830 |
17,990 |
17,990 |
17,830 |
17,990 |
24,030 |
雜費 |
7,380 |
11,260 |
11,500 |
7,770 |
13,050 |
15,520 |
總計 |
25,210 |
29,250 |
29,490 |
25,600 |
31,040 |
39,550 |
*延畢生修習 9 學分(含)以下者,僅繳納學分費,每學分為 1,020 元;10 學分以上者應繳交全額學雜費,免繳學分費。
*延畢業生以集點認證取得通識融合課程學分數者,於加選後總學分若超過 9 學分則須繳交全額學雜費。
*學士班修讀教育學程每學分費 1,020 元。
*學士班延畢生修習體育、軍訓課程學分費以 2 學分收費,補強英文以 1 學分收費(每學分為 1,020 元)。